青浦区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及对口支援项目的情况通报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捐款捐物,狠抓督查,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的严格管理,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


    截至2008年7月29日,经汇总统计,我区抗震救灾物资资金捐交情况如下:一、抗震救灾物资资金方面。全区共接受抗灾救灾资金总计7244.88万元,另外接受捐助物资折价576.41万元。其中,区民政部门共接受捐款2223.16万元,区红十字会接受捐款2659.68万元,区委组织部接受特殊党费交款789.56万元,团区委接受捐款合计69.24万元,区妇联接受捐款143.11万元,区总工会接受捐款101.03万元并接受捐物折价150万元,区慈善基金分会接受捐款1259.10万元并接受捐物折价426.41万元,上述资金除区红十字会有33.40万元按市红十字会解交时间要求暂存待交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按规定渠道拨交中央、市有关部门。二、对口支援项目(资金)方面。对口支援项目资金合计47.53万元,其中,区协作办对口支援资金20万元,司法局对口支援捐款7.53万元,区人民法院响应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对口支援资金20万元。三、技术智力服务(派遣人员及批次等)方面。区卫生系统派遣5批20人次,派遣救护车辆2辆;公安分局根据市局安排派遣一批12名干警赴都江堰市对口支援;区劳动部门实施对在青农民工一次性特殊帮困救助金发放293.45万元,涉及2930人次,并对都江堰市提供就业援助对口支援。


    今后,抗震救灾工作将转入对口支援灾区灾后重建的新阶段,我区将着力开展对口支援物资资金的监管工作,同时继续接受社会各界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有关情况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9717593),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将迅速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青浦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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