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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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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昨日)上午,青浦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2022年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及反腐败协调工作情况,与会单位交流2022年执法工作情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叶靖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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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靖指出,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政治内涵、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践内涵,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叶靖强调,要着力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决策、顺畅运行、高效协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要做实做细线索移送机制,突出工作成效。个案情况及时移,汇总情况定期移,确保党纪政务处分能够及时跟进,切实增强纪律严肃性。要坚持协调并进,凝聚反腐败合力。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通报、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叶靖要求,要紧密配合,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协调的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协作配合要讲规矩、要走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纪法规定和要求进行,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例会的平台作用。要坚持立足职能开展协作。要在职权范围内加强协作,形成职能配合、协调一致的效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协作。要坚持落实上级要求。系统施治、贯通协调,探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败协调机制优势转化为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

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