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9  来源:青浦区纪委监委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711日至91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房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2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认真学习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是对局党组和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反馈问题逐项逐条亲自研究剖析,自觉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整改期内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3次,确保学习成效。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进行自我反思和提前谋划安排,使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促进作用。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涉及分管部门、分管单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全局上下形成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3.深刻开展自我剖析。组织召开房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周密安排准备工作,带头参加会前学习,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征求批评意见。本着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认领、照单全收、对号入座的态度,认真领会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措施,认真主持起草房管局党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确保问题找得准、原因剖得深、措施落得实。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为全局6个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开好组织生活会作了很好的示范。

(二)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房管局领导班子担负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局党组副书记为总联络员、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2.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在巡察反馈结束后,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具体整改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专题研究,形成《中共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

3.完善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在立行立改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制度监督之下。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1项(其中即知即改13项)。提出整改措施88条,已完成整改88条。已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1项,拟修订和完善6项。

二、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针对坚持从严治学力度不够,抓学风还不够实问题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思想为统领,加强新时代房管部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学习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开展交流研讨10人次。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作用,紧紧围绕“住房保障”民生主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根本原则,主动服务新时代幸福青浦和现代化枢纽门户建设,结合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深入基层调研。三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覆盖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方面。

2.针对推动学以致用深度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房管重点工作6次。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化解预售、交付、征收、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矛盾,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居民诉求,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是结合房管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更新等方面调研,进一步推进房管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继续定期召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条块协同,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破题能力。分管领导带队至夏阳街道、盈浦街道等街镇召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4次,通过“面对面”交流,共话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那些事”。

3.针对适应职能转换跟进监督不够快问题

一是推动房管系统职能转变。强化监督检查,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着力破解制约房地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2023年初制定《2023年度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基层力量整合、治理重心下移。二是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大力推进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草拟并完善《青浦区关于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浦区关于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的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推动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三是强化条块联动。最大限度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制定全年行业监管计划,加强与街镇对接,充分利用属地管理优势,跨前一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防冻保暖等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诚信记分等处置措施。累计出动200人次,检查住宅小区122个,发现问题103个,要求物业企业即知即改,其中开具14份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形成了闭环。五是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持续开展物业费评估工作,以客观、公平的评估手段及测评方式,提供相对合理的市场参考价格,逐步建立“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目前已完成小区物业费评估5个。

4.针对凝聚合力破解难题不够强问题

一是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凝聚合力破解难题,推动房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先培育青浦中舰物业、景瑞物业等一批党建引领头雁先行、基础工作扎实规范、社区治理成效显著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党建引领 基层治理”品牌示范点。二是实行部门会商机制,由区委政法委、区政府4次牵头建管委、房管局、各职能部门、属地街镇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各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共同治理房屋质量问题,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在质保期内,明确建设方首要责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相关约定内房屋质量问题的维保责任,责成其限期制定维修方案并落实维修工作。

5.针对专项工作整治进展不明显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强本区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18号)和《青浦区关于开展群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结合青浦区工作实际,牵头制定并出台了上海首个《农村自建房出租安全管理规范》,并召开培训会,助力各街镇将治理工作落地落实,规范租赁市场行为,改善租赁市场秩序,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二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及时了解本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情况,落实银行账户专款专用。三是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指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经纪备案、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办理开业报告,并督促其为经纪人员进行从业信息登记;联合街镇共同开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的专项检查;加强与区综合整治办对接,配合做好农村自建房和城镇住房出租安全管理等工作。

6.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深入一线排摸底数,完善并制定《青浦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依据小区设计查勘报告,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有序实施改造。二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建立项目统筹机制,做好统筹任务、统筹计划、统筹资金、统筹实施等改造工作。规范项目审批流程,采用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具体推进情况,召开相关的综合性和专题性会议,解决问题和矛盾。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保障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按程序办理手续。区房管局全面落实行业监管,各街镇加强对综合改造项目的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落实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工程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质量要求。今年将全力推进52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

7.针对加装电梯的速度不够快问题

一是抓紧推进加梯项目签约进程,认真分析研判,积极应对“签约难”的问题,以“梯小二”加梯小程序上线为契机,积极铺开线上、线下征询渠道,及时掌握小区居民的加梯意愿,助力基层社区开展加梯意愿征询,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整合各方面资源,切实开展好加梯工作中涉及的解决老人小孩上下楼出行难题、财政资金补贴、业主多样化出资渠道、电梯后续维保跟进等多方面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居民了解、熟悉加梯工作;二是结合“美丽家园”综合改造与加梯项目同步征询、同步设计、同步评审、同步实施,做到减少扰民;三是对加梯管线搬迁费用进行限额,促进加梯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居民加梯费用支出。2023年及时分解任务目标,压实属地街镇责任,将确保完成50部电梯加装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

8.针对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目标重点,真正将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每季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季度工作。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风险点。重点聚焦区委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项目,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三是强化“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至少1次。四是抓好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

9.针对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年初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拧紧责任链条,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基础。二是履行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对各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责任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谈心谈话等,全面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四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台账、查看会议记录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党支部的“全面从严治党”议题以及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支部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10.针对廉政建设风险查找不够准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末梢,责任分解到末梢,压力传递到末梢,做到每个人都是“防火墙”。严格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修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联系制度》,认真开展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经常性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班子成员、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紧紧围绕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避免出现以业务风险代替廉政风险的情况。

11.针对组织实施廉政教育不够实问题

一是紧盯廉政教育“着力点”,强化警示作用。紧扣党章和《准则》《条例》规定,重点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风建设、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始终坚守政治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二是紧盯廉政教育“关键点”,强化提醒作用。针对法定节假日及干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重要时段,健全完善重大事项事前报备、事后报告等制度,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强化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纪法规、社会公德的意识。针对关键岗位干部,通过定期提醒,不断强调履责要求、岗位风险防控等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紧盯廉政教育“结合点”,强化合力作用。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采取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剖析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学习勤廉先进人物事迹等方式,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知止存畏。2022年12月,组织房管系统党员干部赴开展浦东红色泥城主题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传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依托局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优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2年,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信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规定、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节日廉洁提醒等35篇。

12.针对化解信访矛盾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化解矛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房管局“12345”热线工单和信访工作中的阶段性突出矛盾、问题,每月定期进行信息汇总、风险预判,党组会专题研究,督促责任落实。二是抓好统筹协调。形成《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强化问题导向,加强会商会诊,强化攻坚克难,每月形成信访、12345工作简报,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三是聚焦突出矛盾,落实行业内监管指导责任,持续深化房地产领域秩序整治,督促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四是完善防控机制,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和预售楼盘风险评估机制。

13.针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够实问题

一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紧盯“老、小、旧、远”等民生难题,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并建立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双结对双提升”专项行动,局党组与朱家角镇党委结对,局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重点与朱家角经济相对薄弱村村居党组织结对共建。二是积极参加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着力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共赴基层调研21人次,联系走访接待基层群众35人次。三是聚焦党建引领,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能力。紧密结合物业行业党建联建和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两大平台,做实做强区、街镇、居民区、住宅小区四级工作构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街镇支撑、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主动对接区域化党建,一方面聚焦美丽家园、加装电梯等重点任务,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一小区一方案实施改造;另一方面协助、参与街道、居民区党组织的社区党建活动,深化结对共建,强化攻坚突破,持续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区域化党建作用。

14.针对财务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管理防控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全面梳理过往财务不规范现象,修订《青浦区房管局关于公务活动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审批程序,从制度上规范公务活动报销制度;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对本单位和内部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关于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合同管理注意事项的通知》,明确合同内容要素的完善,合同履行的要求,合同签订的审核,合同归档管理等。四是加强合同签订和支付流程,制定《青浦区房管局合同签订流转单》,对合同签署备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五是合同监督检查,每年由局内审机构对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促进我局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15.针对“作风顽疾”整治力度还不够大问题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保障问题得以解决。建立交易登记大厅值班长制度,实行交易中心、登记中心、第三税务所轮流值班,切实服务企业和群众。落实专人负责“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编写。二是修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堵塞风险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科室和各事业单位通过调整人员或增加隔断等方式完成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局微信公众号经常性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节日廉洁提醒等信息,坚决遏制“四风”问题。组织观看《身边的警醒》系列教育片。四是加强行业监管。根据三定职责,进一步发挥物业事务中心作用,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物业行业管理、房屋应急维修、物业呼叫平台运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管理及使用等事务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教育培训和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五是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主动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与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明纪律、压实责任、严肃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方面的整改

16.针对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谈心谈话收集的诉求和问题真实记录,定期汇总、梳理、分析,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线上线下轮训,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升能力为重点,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党务知识等理论课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将良好的党性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与区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对接、沟通,深入了解掌握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以及外出报告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制度,严格落实2022年干部有效身份证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及时做好特定身份人员护照新增、变更、撤销等报送备案。

17.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修订《中共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操作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落实“末位表态”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会议记录。二是根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内容邀请相关部门、派驻组等列席党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三是加强督查指导。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等工作,定期对各基层组织开展检查,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形成工作闭环。

18.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2周年活动,制定活动计划,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对口联系的党支部上党课6次。二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不断推动党员思想淬炼、精神洗礼、自我革新,实现党支部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次。三是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及目标》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工作清单》,不折不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四是深化结对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双结对双提升”专项行动,各党支部确定“双结对双提升”行动2023年实事项目6个。五是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并推动“红色物业”创建、“两旧一村”改造、加装电梯等5项重点任务;聚焦民生实事,深入查找和破解制约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突出问题,探索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有效举措建议,努力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美好社区、先锋行动”,积极参与项目对接会、片区现场会。加快落实“佐邻友里”加装电梯项目,会同盈浦街道、街道城建中心、西部花苑居民区、代建单位协助业主依法开展好前期征询工作,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改善居民出行条件;稳步推进“楼治汇”物业治理项目,建立“红色议事会”机制,共商共治,合力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

19.针对落实红头文件审议制度不严格问题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凡是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由党组会专题审议后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重要文件。

20.针对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征求意见,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围绕问题去分析,紧抓问题去解决,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区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工作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的作用。2023年2月10日,区房管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总结成绩、查摆不足,进行党性分析,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强化过程监督。局党组领导每年到联系点位的党支部列席组织生活会,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督促基层党支部真正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有行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1.针对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经常问题

一是合理安排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党课、组织生活会时间,减少业务工作和组织生活的矛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督查各党支部把握工作重点,提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每年到基层党支部上专题党课、考核检查。2023年初制定了《局党组领导联系各支部安排表》,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对口联系的党支部上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局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2.针对基层落实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各项党内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二是坚持讲党性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遇到突发事件认真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党员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情况纳入考核。

23.针对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不经常问题

一是修订《青浦区房管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对象、形式、原则、内容等,坚持做到“五必谈五必访”,即干部职工岗位或分工发生变化必谈、较长时间外派工作必谈、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必谈、干部群众信访反映需核实情况或及时提醒必谈、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主动约谈必谈;干部职工身患严重疾病必访、遭遇重大挫折必访、遭受家庭重大变故必访、经历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必访、长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必访。通过扎实细致的谈心谈话工作,真正将干部职工的关爱和支持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新提拔任用干部廉政谈话。

24.针对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栏目和内容给予指导性意见,确保党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全面、过程规范、时效性强。二是加快信息更新。落实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及时更新党务信息,确保党员、党组织信息准确、名称规范、层级关系合理,准确无误。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把经常性和专项性检查结合起来,重点检查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公开做得好的支部,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局推广。

25.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按照政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二是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三是规范程序,根据干部选任和工作记实的要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握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票决、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干部选任程序规范。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6.针对存量房的消化整改力度不足问题

通过新旧房源搭配安置、面积补贴、价格按系数修正、房源用途调整、修缮老房等组合拳,指导街镇全力消化剩余闲置房源。一是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针对地段偏远、楼层较差和房型面积条件限制造成的房源闲置,试点推行《青浦区闲置征收安置房处置方案》,通过“新旧房源搭配”“按系数修正打折”、“面积补贴”等方式积极消化存量房源。二是作为多样化的安置房源。根据各街镇农民集中居住实际需求及存量房源情况,将闲置房源调整为农民集中居住安置房源;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征收安置方案中,将闲置房源纳入依法征收房源库,消化解决部分国有土地上的闲置房源。三是进行有效的房屋修缮。针对部分交付时间已久、房龄较长、年久失修、缺乏管理和维护,存在渗漏水等现象的闲置房源,在分房安置前督促建设单位统一进行修缮改造,以利于闲置房源的分配。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巩固延伸巡察整改成效

通过三个月来的集中整改,房管系统内一些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虽然得到了整改和解决,但仍需长期保持和巩固整改成果;一些中长期整改的事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需持续推进。下一步,房管局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房管事业治理效能。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动整改

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对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事项,继续根据既定方案持续推进,着力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二是整治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聚焦房管领域突出的难点、堵点,班子成员每年选取一个调研课题,带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制定党组中心组班子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结合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工作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和过程监控机制,突出奖优罚劣,以良好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用好“第一议题”。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解决房管领域的现实问题。二是抓好“三个结合”。中心组学习将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与强化自身分管业务学习相结合。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经常反思,时刻警醒,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强化过程监督。每年分管领导到联系的党支部列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青浦区房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吸纳班子成员的意见,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红头文件审议制度,确保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经过党组严格审议。六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目标重点,重点聚焦区委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项目,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的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的要求。七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廉政和法治教育资源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加强对新进人员、新提任和岗位调整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谈心谈话收集的诉求和问题真实记录,定期汇总、梳理、分析,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三)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针对住宅设施陈旧、停车困难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调研,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着力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化解矛盾。聚焦“12345”热线和信访工作中的阶段性突出矛盾、问题,及时预判风险,进行专题研究。针对疑难信访事项以及需要多部门协作的事项,由局班子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形成化解合力。三是办好为民实事。紧盯“老、小、旧、远”等民生难题,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力度,全力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四是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格局。出台《青浦区关于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浦区加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的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打造“红色物业”品牌示范点。五是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防汛防台、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诚信记分等处置措施。督促各街镇每月召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住宅小区内的各项事务、矛盾纠纷,维护住宅小区平稳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9738411

电子邮箱:fgj_office@126.com

通讯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房管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799

举报指南
监督举报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添加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