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9  来源:青浦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711日至910日,区委巡察组对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2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整改措施、坚持目标导向等各方面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在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集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会精神上来,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强化推动整改的政治执行力。

2.带头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负总责。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把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分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从自身做起,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体系,把整改任务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问题认领无遗漏、责任到岗又到人、方向正确无偏差。

3.带头坚持目标导向,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问题整改推进有序、效果扎实。注重把握“当下改”“系统改”“长久改”的三者关系,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区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工作职责,按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1.统一思想认识,诚恳认领问题。针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态度鲜明、诚恳接受,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谋划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区委的要求上来,以不见成效不罢休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分管科室和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

3.制定整改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反馈问题作责任分解,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做到压力传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4.坚持协同配合,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协调,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定期研究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要情况、重点工作,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有关时间节点,及时研商、推动解决。对照“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遗漏、整改无死角、件件有着落。

5.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坚持以整改促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动力。研究制定《2022年度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绩效考核办法》《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等,完善《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等,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5项;提出整改措施68条,已完成整改68条;已新建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

二、落实政治责任,不折不扣、逐条逐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学习培训实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于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打造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建立青吴嘉三地环境监测部门定期联合会商机制,共同研讨“监测统一”工作。召开长三角示范区环境监测工作首次联席会议,明确跨界水体手工联合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的合作事项。依托智慧大脑开展三地监测数据共享,做到互通有无、及时更新。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监测联动工作方案》(2023年),开展长三角示范区手工联动监测。开发本地在线监控数据平台。三地联合筹备编制示范区环境质量报告,对三地环境质量开展统一评价。

2.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上下对接和调研走访,汇聚各方力量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二是研究制定《青浦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任务安排等。计划在全面完成排查基础上,加强与各单位协调沟通,按照分级分类规范整治原则,完成全区问题排污口整治,并对保留的排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联合区水务局每月开展全区河湖断面监测。督促街镇环保部门和镇河长办开展异常断面排查、溯源、整改,确保水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将监测情况通报相关街镇并抄送区水务局,督促有超标点位的各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四是联合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印发《青浦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街镇落实好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自行监测及数据报送的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状况,督促属地加强运维,确保出水水质稳步提升。五是按照《关于建立完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在现有跨界水体水质自动监测断面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新的监测断面,不断完善跨界水体水质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加强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全力保障本区饮用水安全。

3.针对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基本遵循,坚持把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努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真抓严管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区生态环境管理、执法、监测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运维单位参加视频培训会,组织局污防科、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参加废水、废气在线现场检查及在线比对监测技术培训会等,后续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三是对本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覆盖辖区内全部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排污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医疗机构等,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完成整改,根据问题性质对个别企业开展约谈、立案处罚。四是加强重点在线监管企业现场帮扶与指导。向80家排污单位管理人员就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技术规范等进行宣传普及1次,开展现场检查指导9次,对排污单位提出的在线监测运行过程中各类问题解疑释惑。五是编制2023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落实现场检查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细化各部门分工,对本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数据审核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建立互通机制,实施“三监联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确保整改闭环。六是制定《青浦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并将打击弄虚作假相关工作列入年度监测计划和执法计划中持续开展。

(二)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4.针对“四责协同”机制闭环尚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依托局党组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的责任分工,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工作闭环。制定《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领导班子集体及个人的职责和分工。三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摸。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深查细排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责任制项目。做到项目切口小、目标任务明、具体措施实,避免责任制项目与上一年度相同。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四责协同”机制落地见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青浦环境”微信公众号,转发《面对大党独有难题,习近平给出破解之道》等内容,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

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投诉人沟通,建立起双向沟通机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主动与投诉人联系,掌握并回应合理诉求,及时反馈调处结果,涉及整改的需反馈每阶段整改进度,最大程度争取诉求人的理解和认可。新增市热线工单抽查回访制度及市、区两级热线工单回访不满意重新办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市民满意率。修订信访内部考核办法,加大内部考核力度。二是依托“青浦环境”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进行环保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1篇、“以案释法”1篇、“青芽普法”1篇、《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解读2篇,强化对企业服务和指导,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建立局系统普法工作机制、普法宣传队伍,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全过程。

6.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理性审查。明确各科室、单位申报年度项目预算必须提供项目需要购买服务的文件依据和资金测算标准,经各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会审议。合理减少监测类业务购买服务项目。加强监测技术培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提升监测业务自行履职能力。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绩效目标评价,重点工作和大额资金项目需形成绩效报告报局党组会审议,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绩效。二是规范预算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全年预算项目、年度调增(减)项目预算,坚持上党组会讨论。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签订流程,避免未经局班子会、党组会充分讨论便实施的情况发生。三是规范宣传品出入库管理,制定宣传品入库单、宣传品出库单和宣传品发放签收单,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品入库和发放。四是规范招待费报销制度。招待费按规定严格控制标准,各部门按就餐标准申请,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对口接待。五是法律顾问合同严格按规定要求完善落实三方比价协议。

(三)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7.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修改完善《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将党的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四个亲自”;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每位班子成员进一步修改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谋划。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定《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绩效考核办法》,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考评,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8.针对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有效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采取座谈会、外出参观、专家授课等,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业务专业能力。邀请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开展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打造‘先领’党支部”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组织党建分管领导、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等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党支部对已有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三是指导督促环境监测站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明确组织生活会5项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整改责任分工表,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

9.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全面检查干部人事档案,规范“三龄两历”材料,严格按照任免程序完善归档材料,注意考察组成员签字和日期符合规范。二是规范人事讨论决定程序。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会上对相关人员的考察情况进行介绍。三是落实机构编制批复。制定《2022年环境监测站干部提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实施。2022年12月环境监测站科级干部岗位完成提任程序并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四是规范会议记录。修订完善《中共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需党组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区分党组会与行政班子会权责。五是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坚持每月公开主题党日、党费缴纳等开展情况,及时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四)关于针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整改的力度还不大方面问题的整改

10.针对部分问题推动整改的措施还不实的问题

一是在局官网“生态环境执法-环保违法单位处罚名单”栏目中公示并及时更新行政处罚信息,与各街镇、相关单位建立环保处罚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做好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信息的共享。建立环保处罚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定期向街镇和相关单位通报企业行政处罚和缴款信息。行政处罚未缴纳的,到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配合提供缴款渠道。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指出的还有2家未缴足罚款的企业,经属地街镇催缴和确认,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已提供缴款渠道等措施。二是完善班子会议记录,经局班子领导签字确认后签发会议纪要,加强班子会决定的贯彻落实。明确大额合同签订须经局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报批合同审批单。项目须附班子会议纪要、合同审批单和合同件方可拨付资金。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集中整改期间的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虽然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也取得较好效果,但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在突出位置,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要求不降、整改措施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既要认真解决好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又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着眼管全局、管长远,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久久为功,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全面提升。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来推动当前工作,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9714311

电子邮箱:qpqsthjj@126.com

通讯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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