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12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3月21日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组织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巡察反馈精神。多次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职工大会等场合部署强调巡察整改工作。在整改反馈过程中始终坚持在重点问题整改上亲自过问,在重点环节上亲自协调,在重要问题线索上亲自督办。
2.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在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建立起分工负责和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能够高效推进、全面整改。党委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各责任科室及下属基层单位对所有整改事项列出时间表,实行按表整改、倒排时间、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
3.认真检视,确保成效。局党委主要领导对照反馈问题
,亲自指导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改的每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对整改措施逐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助推青浦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坚持提高站位抓整改。局党委于3月21日反馈会后,立即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事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研究举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全局上下采取多种形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巡视巡察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形成“以自身整改促进全局整改”的共识。
2.坚持压实责任抓整改。局党委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订《中共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牵头科室和整改工作时限。构建局党委书记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明确在集中整改阶段内完成的整改措施,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3.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局党委坚持将此次巡察整改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应急管理工作作风、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质效的契机,针对反馈的问题,做到应改尽改,应改早改,推进标本兼治。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制度完善相结合,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截至2023年6月20日,巡察反馈的3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7项;提出整改措施67条,已完成整改67条;已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1项。
二、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抓牢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应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召开局党委会都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第一时间研究讨论、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局党委会10次,第一议题学习10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集体交流研讨3次。二是注重学用结合。结合贯彻落实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谋划长三角地区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具体思路举措,启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指导案例培育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申报的《长三角示范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分析》作品荣获第三届上海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优秀视频奖”。与吴江、嘉善应急部门共同签发《关于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三地交叉专项检查执法工作。
2.针对推进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系统监管维护。落实专人对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数据质量和数据传输安全两个重要指标进行严格管理与跟踪。加强与市应急局相关处室沟通协调,对发现的系统数据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上报。二是开展全区安全风险评估。研究通过关于开展青浦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防控建议项目,制定风险管理清单,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实施城市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集中整改期内,已落实该项目具体负责人及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招投标工作,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防控专业工作队伍入驻等工作。三是全面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全国、本市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安排,5月份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动员部署会,由区安委会印发《青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区级层面成立以区应急局为主的综合组和街镇、牵头部门为主的专项组,推动行动开展。
3.针对督促指导基层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处突能力。严格执行《青浦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牵头每周对各街镇(党政办)开展视频调度,指导各街镇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全区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作出工作提示,保障应急处置协同高效、处置有力。督促指导各街镇修编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建设。推动各街镇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集中整改期内,各街镇均已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设立街镇防汛办并配置防汛专职人员。区防办牵头完成了全区第一轮防汛安全检查和8大领域防汛专项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已逐步安排借调在局机关工作的执法大队人员回归执法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已成立4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外出检查办案时联系街(镇)城运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人员一同前往备查企业与街镇基层执法人员一同勘查现场,在联合执法中规范基层执法流程,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在集中整改期内,区应急局下属执法大队检查企业数及立案处罚数均同比增长翻一番。四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培训工作。根据全年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各业务科室培训经费,细化培训方案,培训内容涵盖全局各条线重点业务工作。集中整改期内,已开展信息员培训,执法能力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培训并结合执法观摩、模拟听证、旁听庭审,完成了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学时要求,同时,上线了青浦区企业安全员智慧管理系统(“青小安”)二期,新增了安全知识库功能,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提供学习平台。
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主动跨前落实防汛职责。与区水务局建立日常工作碰面会机制,定期召开应急、水务防汛工作碰面会。定期收集区水务局排水部门对街镇市政排水设施开展抽查的情况。并由区防汛指挥中心会同区水务局相关科室一同督促存在问题的街镇落实管网疏通养护工作。牵头聘请业内专家,通过常态化排查和应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隐患排查工作效能。集中整改期内,已按照工作计划开展了第一轮第三方常态化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限期街镇落实整改,并做好共性问题排查检查。二是主动跨前落实新兴领域安全职责。针对平台经济、新能源、乡村民宿、环保设施、餐饮行业、仓储物流企业、功能园区等新行业、新业态及部分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监管职责不明确的领域和环节,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坚决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在集中整改期间已向全区23家相关责任单位征询了意见,根据9家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充分论证形成我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并下发各相关单位执行。
5.针对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够深化的问题。
一是理顺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根据2022年11月《青浦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文件精神,已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了区应急局,完善了全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体系,明确了应急响应机制,细化了保障措施。集中整改期内,区森防办发布关于《青浦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二是顺畅执法大队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主动跨前与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中心等多方开展对接,确保落实待转隶人员以及新招录人员的薪酬和社会保障权益。坚持“严”字当头,要求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聚焦全区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保持安全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为全体执法工作人员配备了先进执法装备,大幅度提高了执法效率,确保整个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平稳过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
6.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局党委工作首要位置。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纳入年终述职。二是进一步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要职能的履职,围绕进博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等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将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目标要求与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守牢安全生产红线的总方针相结合,总结了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目标重点。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清单。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均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与项目清单,并已上报纪委派驻组备案。根据每位领导所分管的条线合理设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项目分工明确,督促有力、问责有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思想政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滞后的问题
4月局党委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紧密对照职责认真梳理工作内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约谈提醒工作,分两个层面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约谈,分别由局党委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下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层干部,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日常廉政教育。紧扣时间节点,制定常态化廉政“必修课”制度。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永远吹冲锋号》系列专题片,从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得到深刻警醒。结合职能特点,紧盯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通过局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职工大会等场合,由局党委主要领导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三是形成廉政内动力。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密切与纪检派驻组的工作联系,明确各类主体主动报备事项并严格执行,切实将派驻组的监督转化成自我提升的内动力,做到警示整改从严、通报曝光从严、责任追究从严,坚决刹住各类不正之风的苗头和隐患。
9.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落实规范制度流程。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委书记带头抓,亲自过问合同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青浦区应急管理局项目合同规范流程》,适时聘请专业的财务机构及人员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制定《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项目采购三方比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规定》,通过规范和改进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制度做深、做实。二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业务科室需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将已经初步审核完毕的“三重一大”项目材料提交办公室再次审核,待局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实施。将项目实施方案、三方比价材料、招投标文件等放入对应的局党委会材料中存档,请款单、报销单、发票放入财务档案中存档,合同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并存档。三是严控合同执行风险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中期款、尾款等顺序依次在相应节点完成支付,严格把关,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不能提前支付款项,严控各类风险点。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字人员、敲章情况、执行进度等应严格遵守《青浦区应急管理局财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审核人”要严格审核把关,防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10.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报销审核专员学习《青浦区应急管理局财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项目采购三方比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规定》。二是严格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期限,并及时向局党委会汇报。在集中整改期内,补齐了审计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了6条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了整改,落实了整改措施。三是规范支付报销制度。由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牵头,建立青浦应急局执法工作专家库,规范专家聘用范围、流程。由局办公室制定明确的公务车辆相关制度,落实“一车一卡”制度,将油卡和公务车辆车牌一一对应,坚决杜绝油卡混用现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维修当年处理、当年支付制度,如因不可抗力需跨年支付,需附情况说明并报分管领导签字。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
1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根据《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会要求,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会议记录保持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表决程序和每个人发言情况要全面完整记录。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由局党委主要领导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重温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工作,落实会议环节,从严从实做好“规定动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言不讳,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揭短亮丑,对待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1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对机关党支部加大督促力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党支部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举办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规范记录相关内容,同时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集中整改期内,已落实4位处级领导干部为党员上党课,局机关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6次,全体党员大会2次。二是丰富支部活动方式。调整局机关党支部年初学习活动安排,增加与吴江、嘉善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党支部开展党建联动交流活动,同步结合“双结对双提升”行动与练塘镇蒸夏村党总支、练塘镇小蒸居民区党支部,夏阳街道章浜居民区党总支和青浦供电公司安保部党支部开展支部联组交流,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服务水平,增强机关党支部凝聚力。集中整改期内,局机关党支部已累计召开主题党日6次,联建单位走访4次。三是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召集支部班子、各党小组长,学习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监督和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发力,严查组织生活会环节不规范,走过场的情况。会前布置学习要求,安排落实好谈心谈话表,安排专人做好谈心谈话记录;会上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克服“老好人”思想,形成思想上的交流和碰撞,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同志分析原因,达到找准问题、促进整改、振奋精神的目的;会后机关党支部要督促全体党员整改加落实。
13.针对职级晋升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事前沟通、任前备案”制度,严格杜绝出现不沟通、不备案或沟通晚、备案晚的情况,规范化选好配强局党委干部人才队伍严格落实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中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和归档。在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照区委政策要求,不搞变通。特别是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坚持“凡提必审”,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核,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凡信息存疑的一律暂缓任用。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
14.针对无形资产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应急办职能划转至区应急局,将6个软件系统一并转入区应急局,由于6个系统资产归属于不同单位,导致固定资产没有及时转入。在集中整改期内,剩余3个软件系统(青浦应急物资管理系统、青浦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青浦应急办视频点名系统)均已完成固定资产转入。
15.针对经费使用及列支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标准。科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情况,不得擅自突破标准开支经费,不得规避开支标准打政策“擦边球”。二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各项经费开支范围,管理使用好经费。不得擅自扩大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将各项经费合并或拆分使用,不得将经费转移使用,不得将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纳入经费开支范围,杜绝列支不规范现象。三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强化经费预算管理,确保经费开支合法、合规、合理。
三、坚持政治引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和推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落实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上来,全面参与区级层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在全区范围内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显示度和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认可度,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
(二)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局党委坚持把抓好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推进区安委办和其余四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实体化、实效化运作。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新发展,打破党务业务“两张皮”,促进党务业务“双融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没有“休止符”,没有“完成时”。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局党委各项制度漏洞,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局党委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将组织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衔接起来,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形成“紧盯少数、带动多数、管住全部”的局面。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患,强化纪律约束,确保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9730081
电子邮箱:qpqyjglj@163.com
通讯地址:青浦区青舟路200号应急管理局515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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