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青浦区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双公开”及巡察后评估工作协调会议。会上,区委巡察办详细介绍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双公开”的公开主体、公开原则、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以及工作要求等,明确公开稿的具体起草要求,并对起草过程中一些常见的共性问题进行提示,确保巡察整改公开工作高质量。同时,对巡察组巡察期间纪律作风情况评估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评估表》填写范围、时间及移交要求。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运中心等6家被巡单位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提升巡察整改透明度,按照“双公开”要求明确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步骤,多渠道、多形式接受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监督,让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要把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激发巡察整改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实现以公开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切实保障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办法》(青委办〔2023〕10号)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双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好有关工作,认真审核公开稿,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公开。要落实专人持续跟踪“双公开”工作,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重要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 会议要求,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落实巡察后评估工作,对巡察组在进驻期间的履职情况、工作成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巡察权力运行,增强巡察干部政治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监督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