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担负巡察整改责任上增强自觉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巡察整改动员部署,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了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主动认领区委书记点人点事和重点难点、复杂难办问题13个,在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纪学习教育警示会等重要会议场合,就扎实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强调,坚决扛起和抓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强化结果导向,确保真抓实改。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43个问题,深入查摆、逐条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2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紧盯农民自建房风貌规划差异不明显、合同管理不规范等涉及民生和群腐整治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整改举措,对于马上能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对于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书记亲自抓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尤其是针对重大工作任务协同性不强、推进行政效能不够有力等区委书记点人点事的问题,组织开展2次专题调研和联动会商,研究方向路径、提出具体举措,全过程参与整改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高效落实。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针对巡察指出的减量化资金监管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规范减量化资金使用范围及结余资金。积极研究落实耕地保护红线问题,制定《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保护管理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于储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修订《青浦区储后土地临时利用管理操作细则(试行)》,强化储后土地规范利用。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履职质效,切实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巡察反馈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提出整改措施124条已完成整改124条。同时,形成了一批制度安排,已新建制度4项,拟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7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不折不扣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存在助力青浦发展规划和提升土地资源保护利用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
1.针对学思践悟深化落实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学习领会的系统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制定学习方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制定《青浦区规划资源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工作方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和土地管理法等,确定土地利用、土地减量、土地执法和土地调查等重点学习版块,加强版块联动,切实提升学习的系统性。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讲座、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共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3次,举办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学习讲座1次,组织开展耕保专题学习研讨40次,增强了学习效果。三是营造学习氛围。班子领导带头开展中心组学习,主动参加专题学习,引领带动各科室、部门形成领学促学共学的良好局面。制作推出关于耕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范使用地图等法规政策的学习视频7集,在市局和区局公众号转载,营造全员学习浓厚氛围。
(2)针对以学促干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以学促干不够有力”和学习成果转化问题,明确将土地减量化作为以学促干和成果转化的重点抓手。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市级项目土地指标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等通知文件,并结合学习研究推进我区减量化工作,对冲刺完成全年任务提出5条具体措施,对明年目标任务进行务虚谋划。二是促进成果转化。制定《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管理办法》,报区政府进行重大决策,以制度成果促进提升全区减量化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统筹督导。梳理发现两年以上立项未验收项目78宗,涉及重大工程等需撤销立项的29宗,完成撤销并加快资金清算;完成验收48宗,剩余练塘镇1宗督促完成。
2. 针对服务重大战略不够主动的问题
(1)针对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力度不够凸显的问题
①针对2023年乡村项目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未到保障要求的问题。一是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乡村建设项目,对小型、简易项目推行免于设计方案审核试点,改串联为并联方式征询部门意见、开展方案公示等,同时强化线上审批,减少收件材料,审批速度较原先提升6.25%。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区农业农村委进行乡村产业准入评审5次,评审乡村产业项目14个,其中5个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准入,9个项目纳入储备库,共同加快乡村项目落地。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乡村项目倾斜。9-11月,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5.03公顷,其中为乡村振兴项目配置指标约4.45公顷,乡村振兴项目占比由2023年同期的0.12%上升至9.87%。
②针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名次偏下的问题。一是强化“增减联动”机制。通过动态调整各街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相关建设审批手势,加大减量化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完成立项172.30公顷,完成验收190.20公顷,全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立项170公顷、减量170公顷的年度任务。使用减量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5.93公顷,实现低效土地减量明显大于新增建设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是逐步消化存量规模。结合产业绩效评估、市属国企“四个一批”等专项工作,推进清理存量土地473公顷。三是盘活存量用地。开展产业用地“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专项行动,按减量化、产业调整、无登记无审批地块退出、有登记无审批地块退出、重点区域动迁企业、违法用地整治、国企存量盘活等多种方式加强盘活利用,确保完成473公顷的C、D类处置量。截至目前,已处置422.24公顷,占比为89.19%。
(2)针对重大工作任务协同性不强的问题
①针对有关规划研究与西虹桥公司沟通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主动跨前服务。对接西虹桥公司和华新镇,通过三次会议,听取地区发展诉求,指导开展华新镇2.54平方公里规划研究工作,增强助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紧迫感。二是形成研究方案。在规划研究形成初步成果后,考虑到华新2.54平方公里是虹桥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在保障片区生态功能基础上,围绕区域功能定位,打造田园生态产业发展空间,带动全镇深度融入大虹桥的规划建议,协助完善规划研究方案。三是积极对接市局。沟通汇报华新镇2.54平方公里相关诉求和规划研究方案,将该区域诉求纳入在编的虹桥专项规划中,并全力配合市局推进虹桥专项规划编制,保障地区发展。
②针对在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中与市规划资源局对接不充分、有关规划编制进度滞后的问题。一是完成规划编制。落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责任担当,在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定期沟通、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强与朱家角镇、金泽镇的工作协同,积极与市规划资源局对接,将两镇郊野地区发展诉求纳入规划中,目前两镇郊规均已获批。二是打造“沪派江南”。结合市规划资源局开展的“沪派江南”工作要求,会同金泽镇开展郊野单元控详规划试点并形成初步方案,召开专项推进会议2次,为金泽郊野地区进一步发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增强服务重大战略任务的内驱力。
3.针对推进青浦新城规划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新城规划编制考量不全面的问题
①针对示范区线新城南站周边区域控规涉及上盖开发的规划编制,没有充分结合开发的成本需求方面的问题。一加强资金平衡测算。对接区发改委资金测算方案,形成《上海市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007(中三)单元青浦新城南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二是提升规划合理性。对接区建管委,将智慧公交方案纳入《上海市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007(中三)单元青浦新城南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升区域交通通达性。三是关注后续开发可行性。在充分分析现状、考虑后续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规划空间布局,为区域后续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②针对土地出让没有根据区域发展情况和房地产市场需求统筹考虑,城市综合性功能资源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加强土地出让统筹谋划。结合土地招商情况和收储腾地进度,及时优化和动态调整2024年四季度土地出让计划,按照“能快则快、能出尽出”原则,集中整改期内合理把控出让时序、加大出让力度,共出让住宅用地2.12公顷、征收安置房4.34公顷,产业用地1.96公顷。同时加强统筹协调,会同11个街镇和区属公司提前谋划2025年全区土地出让和土地储备计划并形成初步方案,为区土地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打牢基础。二是优化城市资源功能布局。对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实施精准化、差别化的供地方案,完成奥莱二期等重点产业项目的供地工作,助力城市综合性功能资源合理布局。三是编制商务楼宇更新方案。针对新城商办用房空置率较高的问题,编制商务楼宇更新提升行动方案形成初稿,支持商务楼宇进行商务、酒店、医疗、居住等各类功能融合复合,为解决商办空置率高的问题提供政策支撑。
(2)针对统筹青浦新城重点项目缺少联动性的问题。一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党组积极统筹协调,通过规委会平台加强新城规划建设工作协同,协调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等市级部门意见及7位城市规划领域专家的评审意见,纳入《上海市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012、QPC1-0008、QPC1-00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中央商务区控规)予以落实,提升新城重点项目联动性。二是积极落实用地需求。根据本区建设长三角艺术中心、市民中心、上达河公园等新城重点项目的要求部署,《上海市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012、QPC1-0008、QPC1-00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中央商务区控规)均已落实用地需求,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三是做好规划支撑保障。在导入新城标志性项目上主动跨前,对接新城公司中央商务区引入中铁四局项目的招商诉求,完成《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01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57、61街坊局部调整》,发挥规划引领保障作用。
4.针对强化履职尽责不够担当的问题
(1)针对耕地保护红线没有守住的问题。一是压实耕保责任。制定《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局科室、相关委办局以及各街镇的工作职责,建立区镇村三级责任体系。通过设立保护标识、公示公告、定期巡查等方式,抓好农田保护工作,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巡察反馈的2个违法占地案件均已整改。二是落实耕保措施。针对近期卫片执法、自然资源督察及专项工作中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向金泽镇、白鹤镇、华新镇、朱家角镇、练塘镇及现代农业园区公司发出9份《关于督促落实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的函》,“非农化”和永农违法问题大幅下降。针对练塘镇、青浦现代农业园区违规占耕“非粮化”问题专报区领导,督促问题解决。三是坚持从严执法。以对新增违法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推进年度违法用地整治工作,2024年9月至今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执法文书4份,均已完成整改。
(2)针对土地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优化土地监管制度。修订《青浦区合同监管及闲置土地处置细则》,加大项目巡查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全区50个项目实现全覆盖巡查。针对逾期项目实施约谈5次,处置完成4幅闲置土地。二是加大转型推进力度。主动跨前与徐泾镇对接,摸清企业诉求,形成104区块转型规划调整方案,并与市规划资源局多次沟通,目前正共商任务书,预计12月底前完成控规任务书批复。三是加强闲置土地管理。严格控制闲置土地规模数量,研究现有闲置的12幅土地处置路径,形成“一地一方案”。对已出让的市民中心地块加强对接,督促交地。四是完善储后土地管理。完善《青浦区储后土地临时利用管理操作细则(试行)》,确立土地储后管护“双委托”制度和储后土地临时有偿利用制度,确保储后土地临时利用规范有序。
(3)针对行政检查执法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组织参加市规划资源局业务培训,通过每月队会、案件评审会,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实操培训,提升执法专业能力。二是加强审批执法联动。结合全市五个新城重大项目执法专项工作,梳理形成重大项目清单11项,结合专项执法加强监管,及时开展现场核查。三是办结有关违法案件。涉及华为项目、17号线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产生的非法占地行为,已补办用地手续或整改拆除到位,根据工作要求予以非立案办结。四是规范临时用地审批。落实《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管理要求,修订《关于青浦区临时用地项目办理的操作口径》,明确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期限、申请和审批、使用和到期管理等要求,规范临时用地管理。
5.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不够精细高效的问题
(1)针对推进行政效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事项。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宣讲会,结合规划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7.0版工作方案和世行测评要求,宣讲审批业务改革事项,解答问题诉求。二是加大复制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进交地即交证项目,选取合适企业全面宣传政策。集中整改期间成功办理2例上海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的“交地即交证”业务。三是纵深推进“两个免于提交”。组织局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两个免于提交”业务培训,学习调用电子证照操作手册,确保应知应会。指导建设单位在申报过程中使用免交证照,做到应传尽传。在外网申报调取证照过程中,针对无法获取发改部门数据的问题,已向市规划资源局和区数据局沟通协调落实,将免交比例提升至15%左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2)针对提质增效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加大考核研究力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局年度考核工作,对薄弱工作作专项部署,建立过程性台账加强督促落实。二是完善日常登记办结工作。每周自动对日常超期办结案件进行超期警示,运用“质量&监管”功能进行监督3次,督促窗口受理人员在退件后及时更新受理流程,避免因更新不及时导致案件超期办结的现象发生。组织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36次,针对每期《不动产登记业务例会问题汇总》《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和日常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提升日常办结工作水平。三是提前谋划五大联动计划。联合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及时会商2025年土地供应计划,提前谋划考虑规划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协同发展等对项目实际落地的影响,提升计划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确保纳入计划项目年内完成实施。目前初步形成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含出让计划、划拨计划)、建设用地减量化计划(含减量化立项计划、验收计划)等。
6.针对防范风险谋划应对不够有效的问题
(1)针对区域发展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加强风险研判防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超容积率建设风险隐患问题,针对新出让的地块,围绕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投达产等重点风险隐患节点提出防范要求。二是规范提容转型管理。对于提容转型项目,明确须经四委二局评审后再提交土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对于项目新增地下空间项目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在土地领导小组会议上予以通报,杜绝超容积率建设行为。三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口。建立项目审批、审核、审定的三级审批体系,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条件。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既符合规划许可又符合合同约定。集中整改期共审核提容项目2个,增设地下空间项目17个。
(2)针对资金监管考核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制定《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管理办法》,对减量化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结余资金管理作进一步规范。二是推动即知即改。针对审计发现的白鹤镇、金泽镇减量化资金用于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超范围支出的问题,及时对接沟通,分别于10月、11月完成账务调整,规范减量化资金使用。三是强化日常监督。联合区财政对练塘镇、金泽镇、白鹤镇和华新镇进行减量化资金使用情况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制度不健全、台账不完整等4个共性问题,向11个街镇发送《关于督促完成减量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整改》的工作提示,要求其余7个街镇上交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整改
7.针对履行“四责协同”机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从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党内政治生活、党的组织路线、纪律路线、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等方面明确16项职责,发挥“一把手”引领带动效应。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月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1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局党组其他成员进行1次谈心谈话。二是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中心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工作2次,结合局党组中心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实、党员教育形式不够丰富等裉节难点,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3条。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夯实的问题。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理论指导,组织学习区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审核制度》并参照执行,提高廉政项目选题的精准性。二是精准排摸廉政风险点。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1次,党组书记专题听取班子成员2024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避免廉政项目的“业务化”。
8.针对干部日常监督机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局党组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执行。党组强化思想重视,加强学习把关,在全局范围内规范《婚丧喜庆事后报告表》的填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断弘扬廉洁自律、文明节俭的优良作风。同时,对干部已提交的婚丧喜庆事后报告表材料进行梳理并统一归档,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二是深入剖析违纪案件。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近期发生的违纪案件,深入反思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科室和部门,切实发挥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的效果。三是运用身边案例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11月初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同志作专题授课,兼顾制度学习和案例分析,局系统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会,不断警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9.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调研工作没有“俯下身子”破难题的问题。一是修订调查研究制度。修订《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研制度》,形成班子成员每年确定1项基层调研课题及每季度至少下基层调研1次的要求,加大服务指导基层工作力度。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2024年9月以来,全体班子成员赴行政服务窗口开展政务帮办服务,到11个街镇调研减量化推进、违法用地整治、相关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全域土地整治等工作,指导解决规划资源业务工作。三是推动解决调研诉求。及时梳理规划资源条线基层报送的问题诉求38项,逐项研究分析和解决落实。对“四百”大走访诉求重新梳理和办理,解决率提升至50%左右。
(2)针对解决群众关切需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①针对青东青西农民自建房风貌规划差异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优化建房推荐图集。审核通过8个街镇农民建房推荐图集优化成果,图集优化成果较2019年更符合我区江南水乡风貌特色。二是满足个性化需求。指导朱家角镇、重固镇根据村民需求,由村民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经乡村建筑师确认。经区农民建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村民可使用增补图集建房,其中朱家角镇5份、重固7份。三是加大实施监管力度。指导朱家角镇核发青浦区首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户建房)》电子证照,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房建设的规划许可。开展金泽镇、香花桥街道农民建房工作检查,督促街镇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管等工作。
②针对向市级部门争取乡村公益设施建设政策的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扩大试点范围。扩大市局印发的《关于青浦区赵巷镇4个规划保留村等村庄内非建设用地激活利用的工作指南(试行)》政策试点范围,由赵巷镇扩大至全区各街镇,允许各街镇在测调认定的村庄范围内建设属于村民生活所需要的配套公共设施(不包括建筑物)。二是提升执法温度。主动与各街镇对接土地执法方面的新工作口径,为解决村民停车、健身活动等公益需求,对符合试点工作口径的,暂不按违法用地处置。
10.针对执行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逐级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通过制定项目流转表提升内控制度执行力,完善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支付申请及归档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二是加强财务审批监管。更新报销审批单内容,增加资金来源、支出构成、支出科目和大额资金党组会决策时间等内容,明确逐级审核流程,加强审核把关,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把关,建立由部门发起、法规科和财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落实的管理流程。
(2)针对合同签订要素不齐全的问题。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合同存档制度》,从归档时限、归档内容、工作责任等方面完善管理要求,保证合同归档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规范管理流程。制定合同审核流转表,围绕具体实施、要素核对、监督检查和审核职责,对各科室、部门经办人员进行培训1次。三是加强归档管理。建立合同定期移交管理机制,填写合同移交表,完善合同台账,记录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年份等要素,根据合同台账进行排序编码、规范管理。
11.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序的问题
(1)针对资产定期清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资产监管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各科室、部门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培训1次,确保责任分工和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清点盘查资产。结合机构改革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建立包括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年限等要素的资产清单,厘清固定资产家底。三是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所有资产以卡片形式登记,通过线上平台系统赋码、线下张贴标签的形式,实现精细化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2)针对物资耗材日常管理松懈的问题。一是制定领用制度。制定局机关和区信息地名中心、区土储中心等5家局下属单位办公耗材领用制度,明确管理机构职责、采购保管、领用登记等内容,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办公用品使用。二是落实专人管理。按核定的费用定额标准严把申购关,指定专人管理,统一存放办公用品,及时登记新购办公用品,确保领用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定期对办公物资耗材库存进行清点和核对。三是规范领用流程。开立领用登记手册,完善领用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及领用人签名等信息,做好领用登记,确保台账记录真实准确。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建设具有规划资源领域特色的党建引领工作不扎实方面的问题整改
12.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内容。将干部履历、项目招标和实施单位确定、重要党务工作等内容纳入“三重一大”讨论范围,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学习1次,提高班子领导、各科室、部门对“三重一大”决策内容、流程的了解和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党组会议议题征集表,规范会前动议程序,充分酝酿研究。会中增加审议讨论时间安排,对项目实施单位和干部任职时间充分讨论,主要领导坚持最后发表意见。集中整改期,共对46项讨论议题发表意见。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会后实施决策落实监督机制,制定党组会议重要事项督办单,确保党组会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延伸到基层各部门,要求参照执行。
(2)针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在全局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实际,优化党组织设置,由8个基层党支部调整为4个党支部,撤销执法大队党支部及青东、青西、新城规划资源所党支部。二是探索党建引领破解业务难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探索推广“多证一验”等改革举措,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建设,打造规划资源领域一流营商环境。三是释放党建工作活力。研究形成《2024年-2025年度规划资源局机关党委“一支部一品牌”项目创建方案》。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作专题部署,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明确品牌名称、措施和成效,形成具有规划资源工作特色的“一支部一品牌”4个。
13.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基层支部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大特色党建工作指导审核。梳理支部考核内容,形成《区规划资源局基层党组织考核工作提示》,明确每年年底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基层支部进行考核,梳理考核发现的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二是充分发挥以考促建作用。明确将整改工作作为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将考核结果纳入书记述职评议结果和党员民主评议内容,作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支部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上进行案例宣传,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以制度为抓手。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将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作为必须长抓不懈的任务,确保将工作抓在经常、严在经常。
(2)针对党建阵地建设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大党建阵地建设。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学习党务公开相关条例和优秀案例,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务公开栏版面内容,完善党员亮身份、“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公开内容。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对各基层党组织实地检查,发现公告到期未及时撤下等方面问题2个,并及时提醒整改。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支部定期自查,纳入党建工作半年报内容。
(3)针对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助推白鹤镇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沟通市规划资源局,完成曙光村草莓园设施农用地的图则更新与备案手续。二是推进白鹤镇曙光村首发区规划建设。完成方案初步汇报及修改工作,经与市规划资源局多次沟通对接,完成实施深化图则更新报批工作。三是落实“沪派江南”试点。通过“区镇村联动+三师联创”的工作模式深入调研,组织召开“沪派江南”试点推进会,根据各区级部门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形成白鹤镇曙光村“沪派江南”实施方案,完善沪派江南元素、功能业态策划、村落风貌等内容。
14.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支部工作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开展制度学习。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相关条例要求,提高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开展主题座谈。聚焦政治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就“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强”开展专题座谈,各支部结合座谈结果认领明确1项创新措施,总计4项。三是开展志愿服务。结合业务工作,挖掘专业特色,申领进博会“先领”党员示范岗,开展耕保宣传进村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针对凝聚“银发”力量不够的问题。一是激活“银发先锋”力量。结合局执法大队和规划资源所机构改革,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鼓励62名退休党员关系下沉进社区,发挥“银发”党员集智聚力的余热作用。二是汲取退休老党员经验智慧。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退休党员座谈会1次;组织老党员进行经验交流,收集相关意见建议14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局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分享老党员智慧经验2篇,充分发挥老党员引领带动和经验辐射作用。
1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科学有序的问题。一是强化干部轮岗交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交流制度。针对3人超10年未进行转岗交流的问题,通过跨部门交流等方式完成整改。同时,常态化针对同一职位满十年的岗位情况做好梳理调整,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二是规范人员使用。针对事业人员混编混岗问题,已结合机构改革转隶以及内部岗位调整方式落实整改。同时,落实好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机制,强化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干部选用归档关。全面落实2024年7月提拔的3名干部“一人一档”管理,后续提拔持续落实归档要求。二是严把干部选用材料关。对于个别同志材料不全等问题,即知即改,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对于部选用基础材料的把关,严谨细致开展选任工作。三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自纠。结合组织部年度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以干部人事档案检查常态化,推动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
16.针对“党建带群建”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题研究。局党组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了解群团工作的意义,增强对群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座谈会1次,收集团员青年需求,并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局团委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将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活动。二是拓宽群团活动边界。紧密结合业务,充分发挥青年特色,创新工作思路,联合制作耕保、测绘法等相关宣传片7部,结合审批业务职能申报“建设人民城市 展现青春风采”主题故事讲演比赛作品,不断激发团队凝聚力,增强群团部门协作力。三是扩大党建活动参与面。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华为基地调研、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党建创新实践基地“红途”打卡等活动。积极吸纳团员青年参与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引导青年职工不断向党组织靠拢。同时,注重在团员青年里培养后备力量,不断发挥生力军作用。
17.针对党管档案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针对线上审批项目档案在线归集完成率、电子档案合格率不达标的问题。一是加快档案在线接收系统归集。完成2018-2023历年项目归集,2024年项目归集进入常态化开展阶段。二是提升电子档案接收组卷效率。完善电子审批档案接收要求,编写各类别在线归集操作流程。针对因建设单位、相关审批部门上传文件缺失、错误,或系统出错导致无法正常组卷的项目,通过“案件回退”功能处理,详细记录退回原因及整改建议,并及时与审批经办人员沟通,确保审批项目材料的时效性、完整性与准确性。三是做好移交入库前的审核签章工作。对“一网通办”接收的每一个电子档案仔细检查、核对,进行最终审核签章入库,现完成率已达标。
(2)针对局机关档案未归类上架等问题。一是增强档案管理意识。学习领会《档案法》的相关管理要求,提高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对于档案未上架、未整理等问题,全部分类上架摆放,并做好标签,便于查阅调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档案、规范使用档案的意识。二是坚持档案规范化管理。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按照档案库房温湿度管理标准要求,在库房内安装温湿度表,每周一、周五进行温湿度巡查并做好记录,已上报2025年空调设备更新项目财政预算。三是强化档案日常监督。履行党管档案的主体责任,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全面提升局机关档案的安全性、规范性、完整性及可查找性。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存在整改推进不够持续有力方面的问题整改
18.针对持续完善规划编制不够的问题。一是规范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的规定》的要求,规范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回应沟通,做好解释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及时将公示期间的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公告。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在项目审批阶段,严格要求建设主体按照批准的规划和出让合同进行项目设计,进一步提升街镇和公众的参与度,将有关项目的功能、相邻关系通过方案公示等,积极征求居民意见。同时,针对居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沟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项目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针对上海江天项目,经徐泾镇牵头,会同区商务委、建管委、卫健委等联合接待居民,答复居民诉求。
19.针对执法巡查工作缺少韧性干劲的问题。一是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队伍内部管理,召开执法业务会议4次,交流各责任街镇任务进展,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二是落实规划资源执法新机制。根据机构改革下沉实际,结合《关于本市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从严构建规划资源执法新机制的若干意见》,夯实街镇属地职责,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土地执法日常巡查,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空间作为重点巡查区域。三是加强耕保宣传和对接指导。加强执法政策宣讲,开展耕保下乡宣讲活动40次,对夏阳街道、华新镇、白鹤镇、练塘镇等重点街镇进行业务沟通指导10次,防止执法简单化和“一刀切”。
三、着眼以巡促治,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上持续用力
(一)坚持久久为功,坚定思想自觉。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持续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充分认清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思想。研究后期整改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对完成并长期开展的事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目标。主动开展“回头看”,定期进行整改评估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二)坚持常态长效,确保标本兼治。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长远之策,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相结合。对涉及耕地保护等深层次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找漏洞、补短板,进一步厘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坚持以点带面抓整改,切实从解决一个问题上升到一类问题。同时,以制度化规范化和执行力保障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及时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以制度落地确保长效机制落实。
(三)强化成果运用,促进事业发展。坚持把整改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把深化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进示范区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青浦新城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等重点任务全面贯通、有机结合,把推动发展的规划资源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把巡察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汇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有力的工作举措不断彰显巡察利剑利器作用,切实将整改落实成果转化为推进规划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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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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