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2-12  来源:青浦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一思想抓整改。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答好巡察整改“政治答卷”上来,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学习传达区委王平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以实际行动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聚焦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深入查摆、逐个研究,制定并细化整改落实方案,提出111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三)突出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举一反三、破立并举,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制定《青浦区医保局12345及12393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管理办法》《青浦区医保局医保定点机构约谈制度》等制度,修订完善《青浦区医保局加强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离沪外出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等制度规定,以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四)强化责任担当,示范引领抓整改。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推进、抓督促,针对区委巡察反馈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听取关于整改进度及落实情况的汇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方向精准、力度不减。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做个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营造出“真整改、真负责、真落实”良好氛围。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作为完善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以高度政治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截至2025年12月1日,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其中,立行立改1个,书记点人点事2个),提出整改措施111条,已完成整改111条。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1条,区纪委监委正在初核中。同时,开展专项治理2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个。形成一批制度安排,已新建制度9项,修订完善6项。

二、聚焦突出问题,紧抓关键领域,以扎实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将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医保领域改革发展没有抓在经常的问题

(1)关于强化理论武装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扩大学习范围,确保学习全面深入、取得实效。二是把握学习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2次专题学习,推动理论学习与医保实践深度融合。三是提升学习效果。注重联组联学,开展多层次联学4次,通过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的交流研讨,拓宽视野、互学互鉴,有效提升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理论引领改革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青浦区定点医药机构深化医保码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并下发,抓牢公立医疗机构责任主体,持续提升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码应用水平。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定点医药机构激活、使用医保码主阵地作用,做好宣传解读、动态推送和服务推广,帮助“一老一小”开通医保码。已深入定点机构、街镇村居等地开展21次宣讲活动,覆盖3600余人次。截至11月底,区医保码激活率全市第七,结算率全市第一。三是推动医保“数”智赋能。着力推动“医保钱包”试点落地。截至11月底,区内59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内设机构)、118家定点零售药店完成系统改造任务。

2.针对履行核心职能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关于发挥医保基金监管效能不够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机制建设。根据《提升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能级确保安全合理使用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从加强医保宣传培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信息工程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健全监管信用体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等6个方面,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监督执法。利用日常检查、投诉举报调查、自查自纠等方式实现全区定点机构日常监管全覆盖,并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区卫健委开展中医门诊部联合检查,联合区市场局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联合检查,联合区民政局开展长护险居家护理机构联合检查。截至11月底,开展行政检查242家次、立案211家次。三是强化大数据应用。开展药品追溯码全链条全覆盖应用,利用药品追溯码数据,对“回流药”及“超量配药”疑点线索进行核查;利用大数据筛查比对,对自查自纠不彻底的定点机构开展复核检查,有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四是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先后邀请市医保局规财法处、行政执法处为全区定点机构分管负责人、医保部门负责人等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有力提升定点机构医保内控管理水平,从源头上规范医保基金使用。通过智能审核、专项审核,及时纠正机构违规问题。五是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究制定《青浦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作机制,组建区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百日行动”,聚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全面排查、严肃处置。

(4)关于打击欺诈骗保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形成联合打击合力。强化医保与纪检监察、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横向联动,推进对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多重查处。截至11月底,向相关职能部门行纪衔接2件次、行刑衔接2件次、抄告移送10件次。二是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举报投诉管理。研究建立投诉举报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张贴画等多种形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宣传投诉举报奖励措施。截至11月底,发放投诉举报奖励5500余元,聘请医保区级社会监督员5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涉第三人责任案件源头预防、诉中维权、事后追偿工作。开展参保人外伤住院提供《外伤医保病人知情承诺书》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履约考核。截至11月底,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按照规范执行外伤承诺制。与区人民法院深度协作,对不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涉三”案件,形成诉中追加区医保部门为诉讼第三人工作机制。加大对涉第三方责任案件追偿力度,全力维护医保基金权益。已完成追回46例,追回医保基金71.09万元。

(5)关于提升行业规范自律与诚信水平还有欠缺的问题。一是落实医保医师记分制度和约谈制度。完善本区医保定点机构约谈机制,进一步规范约谈工作流程,强化医保医师药师记分的运用,违规责任惩治延伸到个人,截至11月底,对定点机构开展约谈32次,并对99名医保医师药师记分。二是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加强“信用中国”公示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的综合运用,严格落实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归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两书同达”、信用修复等措施。截至11月底,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7条,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诚信水平。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召开定点机构管理工作会议,集体约谈长护险居家护理机构,部署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工作,开展定点机构医保政策法规培训,发布7例典型警示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督促定点机构不断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医保内控管理水平,引导定点机构知法守法。

(6)关于纵深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力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把评估质量。围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组织定点机构自查,排查评估等级与身体状况不符的情况,由医保部门发起状态评估,修正评估等级;针对老人身体短期变化,上门核实并启动状态评估,缓解老人实际困难。共完成评估206人。二是加强监督执法。常态化实地核验,委托第三方“四不两直”核查服务真实性;依托市级平台筛查的疑点数据,对签到不实、人员资质不符、虚构服务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依法追回资金、罚款或终止资质,形成震慑。三是提升管理水平。依据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联合民政、卫健部门考核居家护理机构,经考核A级机构5家、B级机构23家、C级机构4家。按考核结果分类管理,对C级信用机构暂停新增业务,对A级信用机构鼓励申请人选择其作为服务机构,激发机构提升服务动力,构建规范可信的服务体系。配合民政部门继续推进2025年市委民心工程——中级养老护理员培养的工作,已有238名养老护理员通过培训取得养老护理员中级证书;联合吴江、嘉善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护理人员技能水平。

(7)关于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召开专班会议1次,专班联络员会议2次,有力协同推进区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跟踪管理。强化各部门间工作对接,加强对移送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的跟踪。已向5家区职能部门抄告14件问题线索,各相关单位均采取后续处理措施。三是加强数据联通共享。加强数据共享、监测和应用,强化对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对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预警检查;对长护险机构开展护理员住院期间结算专项检查;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居家护理服务真实性核验,及时发现和化解基金运行中的潜在风险,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8)关于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明确法制审核主体、界定法制审核范围、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强化法制审核责任,推动医保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质量跟踪要求,邀请2名法律顾问开展典型案例指导、案卷评审。根据区司法局《2025年度青浦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要求,对150余件行政处罚的证据规范性、程序合法性、文书全面性、案卷完整性开展案卷评审和自查自纠,提升执法办案整体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基金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举办医保法规政策培训,组织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及医保相关法规政策,确保在法定时限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推动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3.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效的问题

(9)关于发挥三地联动机制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科学谋划一体化工作。组织召开示范区医保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加强三地协同配合,创新拓宽“跨域通办”服务事项的范围和深度,并在三地8个街镇、71个村居发放示范区医保一体化调查问卷,整理可行性建议5条,稳步推进三地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示范区电票免申即享报销。在本市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上线“长三角财政电票报销”功能,实现长三角地区的电子票据调用和明细导入,初步实现票据无纸化报销。“长三角财政电票无纸化零报受理”功能已系统开发、测试完毕,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三是建立健全青吴嘉三地医保基金联合监管机制。修订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三地定期联合检查、业务研讨等,提升区域基金监管协同效能,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四是持续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使用率,确保惠民便民举措落地见效,提升已有9个合作项目实施效能,公布17项可办事项清单及指南,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10)关于全民参保考评结果的驱动效能尚未充分释放的问题。一是建立工作专班。研究细化推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宣传动员,监督工作进展,组织税务、教育等相关部门与街镇召开工作会议3次,协同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确保政策传达精准、流程便捷高效、问题响应及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一人一档”全民参保专题会议,对参保长效机制、“一人一档”排摸工作进行培训部署。及时对11个街镇开展培训,加强对接联系。三是加强参保政策宣传。研究制定《关于开展2025年青浦区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开展线上展播、设点实地宣传、点对点精准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全方位、多声部介绍全民参保。深入村居、企业、医院等地开展10次全民参保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并下发0-3岁参保指南,点对点指导区内设置产科的定点医院,联合区内高校举办 1场“医保护青春 健康伴学程”主题路演活动。四是加强未参保人员信息排摸。根据市中心下发的脱保人员名单,依托全民参保库,有序开展脱保排摸。截至11月底,完成第一轮15353人的排摸、完成辖区内4所高等院校一人一档人员排摸。明确未参保人员2577人,依托街镇点对点宣传,提高参保意愿。

(11)关于对大病保险审核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集中开展线下培训。在定点医疗机构培训会议中,强调规范流程,下发操作规范,并要求8家定点医疗机构对登记留档材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已提交报告8份。二是组织实地走访检查。对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查阅过往档案材料,对24名登记经办人员开展一对一业务操作培训,明确门诊大病登记工作的规范流程、审核材料要求、时间节点等标准。三是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建立门诊大病登记工作联络机制,及时对经办过程中出现的登记信息不完善、多诊疗项目勾选等疑难问题进行处理。开展“回头看”检查2次,对8家定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核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四是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制定下发工作提示,督促8家定点医疗机构不断优化门诊大病医疗登记办理流程,在大病登记和就医流程环节加强提示告知,严格执行门诊大病登记、评估和审核要求。

(12)关于未能有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金监管格局的问题。一是配齐配强社会监管力量。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市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由5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参与的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配齐配强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力量。二是开展医保法规政策学习。举办医保法规政策培训班,组织社会监督员学习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开展案例剖析,增强社会监督员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定期组织社会监管活动。联合区卫健、民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会听取专项整治相关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关于进一步扩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等意见建议2条。

(13)关于助力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一是梳理政策文件。系统梳理并汇编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药品及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文件,形成《区医保局医保目录与药械集采政策文件汇总》,为政策解读与服务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加强与药企沟通。由局领导带队,走访2家重点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在产品研发、注册申报、市场布局等方面的进展,并进行现场政策解读与操作路径指导。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源。联合区经委积极向上争取,成功获得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申报信息公开大会的承办权,并于2025年10月底在本区举办,为我区集中展示产业环境、对接优质资源、向上推荐区内优质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平台。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14)关于高发频发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手段相对单一的问题。一是加强违规惩戒力度。制定《青浦区医保局关于医保基金使用严重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对判定医保基金使用严重违规的行为,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重处罚。已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5家定点医疗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制作定点机构行政处理处罚明细表,对发现问题实现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违规问题后续整改的跟踪督办,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到位、多次违规的1家定点医疗机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梳理并制定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组织机构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已组织定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审计发现问题、住院模型异常违规行为等多轮次自查自纠工作,有力落实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四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通过联合检查、行行衔接、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信息贯通等方式,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工作格局。

(15)关于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以案促改。针对长护险居家服务真实性抽查中发现的护理人员在护理服务过程中存在服务时长不足、服务内容和长护险规定的服务项目不相符等典型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直接处理到违规行为个人;并对涉及长护险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的一件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协调召开全区32家长护险定点居家机构工作会议,针对信用分级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培训。同时,加强对服务时长不足、服务内容和长护险规定的服务项目不相符等2个违规行为的警示教育,指导机构做好对护理人员视频抽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落实自查整改。组织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违规费用主动予以退回。对机构的自查结果进行现场复核,在对违规费用追款的基础上,加以行政处罚。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扎实,推动作风建设成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6)关于落实“四责协同”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共青浦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积极践履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四个亲自”,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履职担当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落地生根。二是层层传导责任。落实《青浦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以上率下,逐级压实责任。三是加强廉政谈话。开展局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青年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对医保中心班子成员、条线负责人7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17)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强化责任传导与协同推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二是精准查找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已建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进行再审核,确保问题准确,措施有力。三是落实项目全覆盖。落实新进党组成员、兼职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覆盖全体班子成员。

(18)关于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谈心谈话、会议部署等形式督促班子成员、科室部门和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紧盯资金使用权、政策执行权、机构管理权等廉洁风险点,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开展职工配偶等直系亲属从业情况监管,组织签订廉政勤政承诺,织密织紧拒腐防变的篱笆。三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区医保中心2019年至2024年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

2.针对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9)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够坚决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进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制度和执行制度意识,维护制度刚性和严肃性。二是完善内控机制。对标对表巡察整改要求,全面梳理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9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三是严格出国(境)审批。修订《青浦区医保局加强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离沪外出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细化审批流程,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出国(境)和离沪外出管理。

(20)关于真抓实干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确保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强本领、勇担当、转作风、建新功”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企业、机构、村居走访调研,形成《关于党建引领长护险试点工作提质增效的探索》等3篇调研报告。二是完善工作推进,强化过程督办。开展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科室、时间节点,实行清单化部署、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一抓到底、闭环落实。三是健全会商通报,突出信息贯通。不断加强医保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专班作用,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题会商2次,抄告移送问题线索14件次。

(21)关于热线工单处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建立工单处理管理制度。制订《区医保局“12345”及“12393”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管理办法》,明确工单接收、分办、处理、审核、反馈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质量标准和责任主体,形成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热线反映问题分析研判。局党组会定期研究讨论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对热线反映集中的问题、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三是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审核责任。实行“谁分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所有热线工单办结时必须经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签后方可上报。整改期间,收到区级平台12345工单18件,市级平台12393工单79件,全部按规定办结完成。

3.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22)关于服务项目采购全流程管理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规范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修订完善《青浦区医疗保障局合同业务管理办法》,严格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职责要求,确保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厘清内部管理流程。明确合同管理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合同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三是完善合同全周期管理。全面开展合同订立前、订立后的合同要素的复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

(23)关于合同履约管理松散的问题。一是开展局系统合同自查。全面深入开展系统内自查自纠,组织财务人员、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合同自查工作,确保合同执行精准、到位。二是开展合同履约考核工作。组建由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共同组成的履约考核小组,对相关合同开展履约考核,经考核各项合同均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达到预期成效。三是开展合同业务培训。围绕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风险防范的方法措施、失责追究的原则规定等方面,组织局工作人员开展合同管理业务培训,不断锤炼全局上下依法办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24)关于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会计支出管理。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二是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根据财务工作要求,注重审核费用支出主体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主体相一致,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规定要求,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原则,严把费用标准、合理分配资金,切实做细、做实、做准预算。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深入问题

(25)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青浦区医保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范围。二是严格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有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程序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整改期内,召开党组会8次,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8件次。三是加强基层指导。及时督促指导下属基层单位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定期抽查基层单位“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助推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民主决策。

(26)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规定,深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要求的理解,增强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中流程规范、会后整改有序。三是严肃批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提出3条批评意见,开门见山,没有故意回避,没有避重就轻,体现了诚恳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和务实的精神。

(27)关于内设机构间缺乏工作统筹的问题。一是健全内部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局科室间基金管理统筹协同机制,明确科室职责分工,整合年度检查计划,推行“一次检查、多项覆盖”模式,切实减轻机构负担。整改期内,开展联合检查27次。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科室间信息壁垒,实现检查信息、业务数据的双向流转和结果互认,提高监管能效。三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检查任务,会商解决矛盾问题,持续细化协同流程、事项清单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8)关于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修订完善《青浦区医保局关于规范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环节相关工作要求,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职务职级晋升材料进行梳理自查,确保档案卷宗材料不错、不缺、不漏,规范详实。三是加强选任把控。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工作,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全面负责开展晋升职级工作,已规范完成3名人员晋升职级。

(29)关于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匮乏的问题。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建立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制定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梯度建设。着眼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长远需要,建立由8名年轻同志组成的局副科级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干部两支队伍,为科级干部建设储备力量。三是加强能力培养。举办局全体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的医保系统干部培训班,提高干部的综合履职能力。

(30)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强化台账管理。加强动态更新,每月对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进行更新,保障信息系统中干部台账内容真实。三是全面调查摸底。将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信息与实名制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做到花名册内容准确、完整,与实名制系统信息一致。

(31)关于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局党组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研究确定局系统干部管理相关工作措施,规范干部管理工作。二是激励担当作为。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效用,进一步激发干部潜能和干事创业活力。三是稳妥推进轮岗交流。对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岗位进行轮岗、调整分工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已开展轮岗5人次,调整分工2人次。

3.针对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32)关于党建品牌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的问题。一是创新党建工作举措。积极拓展党建活动形式与覆盖面,组织开展多层次、跨区域的联学共建,不断激发组织活力。二是加强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挖掘和宣传医保一线先进人物与集体,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选树区“身边榜样”先进党组织1个、先进党员1名,推荐选送“新时代青浦杰出贡献奖”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各1个。三是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制定《青浦区医保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发布“青心守护”医保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医保系统党建工作的辨识度和影响力。

(33)关于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个人思想汇报等基础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完整准确。二是加强党务工作日常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要求,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组织8名党员参加区级机关党员轮训。三是规范个人思想汇报。对全体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明确个人思想汇报撰写要求,确保思想汇报内容真实、全面、深刻。

(四)关于聚焦审计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推进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持之以恒抓整改的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34)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抓整改的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坚决、务实、从严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召开巡察整改部署工作会议,要求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区委对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夯实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工作台账管理。对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制业务学习培训,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实现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溯源分析,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原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强化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和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实际行动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和忠实践行者。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促进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让群众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党的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促进管党治党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工作有机协同、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深入推进医保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夯实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做细做实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锻造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医保干部队伍,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整改韧劲,注重标本兼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落实,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成果管长远、治根本。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违纪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自省。突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

(四)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量。切实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做好新时期医保群众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完善医保制度体系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抓好长护险精细化管理,推进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坚持示范引领,大胆创新突破,着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医保一体化建设。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加快医保数字化转型结合起来,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提高医保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3863771

电子邮箱:qpybj1618@163.com

通讯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618号3楼青浦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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