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7-14  来源:青浦区纪委监委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5924日至20251215,区委第巡察组对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61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压实整改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以更高政治站位抓实巡察整改。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六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设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确保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全体班子成员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管党治检的政治职责和整改任务,形成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整改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促,确保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聚焦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建52查摆问题32,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狠抓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结合民主生活会情况,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定119条整改举措,每项任务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并确定具体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实现整改措施可落实、可检验、可追溯。

3.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建立周调度评估机制,每周通过党组会、检委会、调度会等形式,通报各部门整改进度,听取下一步工作措施,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明确牵头与配合责任,确保责任不重复、不遗漏、不落空,推动整改任务扎实落地。班子成员积极领办整改任务,对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逐条逐项审核把关,督促按节点推进落实。

4.牵头研究部署,组织推动落实。党组书记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主动认领区委书记点人点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13项目牵头责任。先后主持召开与巡察整改相关的党组会、检委会、调度会等7听取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要求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分类指导、日常督导、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全部上账、逐项清账,切实发挥好督促统筹作用。积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共同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5.抓实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党组始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点面结合,系统施治。既立足“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既抓实本身问题整改,又统筹思考源头治理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问题反向查找机制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确保实现“整改一个问题、整治一个领域、建立一批制度”的效果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6427巡察反馈的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其中,立行立改1、区委书记点人点事3);提出整改措施119条,已完成整改119条。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组织处理2同时,开展专项治理2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形成了一批制度安排,已新建制度10项,修订完善5,拟修订和完善1

二、聚焦问题发力,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充分,检察履职服务区域发展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以学用党的创新理论转化指导检察履职实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融合不紧密问题一是坚持以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集中整改期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29由党组班子成员轮流导学,并深入交流学习体会,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建立理论学习与制度建设联动机制。自觉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结合青浦区域发展特色和青浦检察实际,加大对应性具体工作的谋划和推进力度,立足“中发28文件”出台五周年,结合当前形势任务以及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20262030年)》,并落地实行,以坚实司法保障为“十五五”开局起步保驾护航。三是全面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度梳理工作,定期召开制度汇编工作推进会,在对183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集中整改期内新增10项、修订5项。在工作网增设“规章制度”专栏,并按政治建设、服务大局、业务建设、检察管理、队伍建设等五大类分类上网,提升制度管理规范性。

2)关于举措迭代与新形势新需求适配不足问题一是强化形势任务分析研判。加强区域政策前瞻性研判,与区人社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联组学习,邀请区委研究室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详细解读青浦区“十五五”规划发展思路、核心任务和实践路径,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和载体。二是动态优化服务保障举措。加强精准服务保障区域发展的主动意识,结合2026年青浦新城高质量行动方案,制定并落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地制宜护航青浦新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以“重点打击+精准服务+源头治理”助力化解各项潜在风险隐患,为青浦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更新的法治支撑保障。三是加强跟踪反馈力度。坚持班子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发挥驻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点检察服务工作室平台作用,结合人大“青听·16日”活动相关安排,由副检察长带头进街镇听取选民意见建议。制2026度宣传计划表,督促党组成员、各部门更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座谈、调研27,听取意见建议,精准对接需求、靶向改进工作,持续提升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适配度。

3)关于服务示范区建设理论转化不足问题。一是深化示范区建设理论学习与研究。坚持党组会集体学习,由党组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当前形势任务,谈体会、提措施、明方向。召开示范区检察协作年会,联合吴江、嘉善检察机关开展党组联组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示范区发展规划等,进一步增强服务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推动跨区域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加强三地检察机关的工作协同,落实与长三角示范区检察研究中心的工作衔接,召开2026年示范区检察机关联席会议,细化示范区检察协作十大项目落实举措,邀请研究中心专家学者进行项目论证,确保各个项目落地落实。同时,对已建立的示范区检察协作及相关制度开展了专项梳理排查,对其中12项制度予以废止,对2项制度予以修改。三是加强协作成果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及时总结三地检察机关在协作办案、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申报长三角一体化最佳实践案例、长三角法治案例2个案例,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跨域交叉评查经验材料获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情况专刊录用。

2.针对以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检察职能服务区域发展质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4)关于服务保障国家战略检察显示度不够高问题。一是切实转变服务大局理念。以更主动更务实的举措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召开示范区检察协作联席会议,细化分解落实2026年度示范区检察协作十大项目各项任务,明确开展时间、方式,项目化推动项目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检察服务保障的实效性。二是提升服务保障进博会效能。对标6+365”工作要求,加强与区法院西虹桥法庭联动,出台并实行《关于进博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心常态化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构建“展前培训、展中驻点、展后跟踪”的全周期服务机制。制定并落实《青浦区检察院20264.26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宣传月系列活动方案》,主动回访本区涉进博会关联企业,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服务可及性。三是深化运转长三角示范区检察一体化研究中心。在前期工作调研的基础上,与研究中心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强化“产学研用”联动,完成区法学会重点课题1个,就卫星遥感、无人机测绘、在线监测等进行应用理论研究,将“最江南”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纳入华东政法大学《检察学》现场教学点,创新开设“理论+模拟+实操+复盘”沉浸式公益诉讼课程。三地“卫星遥感技术在示范区公益诉讼领域的示范应用”已在多起案件落地见效,有力赋能法律监督。

5)关于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系统谋划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结合市区两级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研究出台并落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机制,提出四大类12条具体工作举措,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80余名人大代表专题通报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工作情况,参与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职能单位、企业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制作案例展板在各产业园区巡展,提升企业、员工法治意识。二是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效能。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协作配合,确保对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和综合保护。2026年第一季度综合履职率62.5%,办理的某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洋酒案件,入选第二届“知企通”案例。三是强化涉众型金融案件追赃挽损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通过涉众型金融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退赔”制度等,构建覆盖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追赃挽损协同机制,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协力为被害人追赃挽损。通过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对追赃挽损工作情况开展动态跟踪管理,督促干警强化追赃挽损意识共对46件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68万余元

3.针对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6)关于司法为民理念落地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司法为民工作督促力度。持续推动“检护民生”“检护三农”专项工作,总结2025年工作情况,形成2026年工作方案,并纳入《2026年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重点工作项目》,各项任务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总体负责,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司法服务与群众需求紧密衔接。对标“五有”工作法要求,以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带案下访、下沉基层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14件。“青心枫桥”检察工作站实行线上线下双入驻模式,线上实现全入驻,线下秉持“成熟一个、入驻一个”的原则,已经陆续入驻朱家角、重固、金泽、华新、徐泾、练塘、香花桥等7家街镇综治中心,并完成赵巷、白鹤两个镇的对接工作。三是加强司法服务能力培育引导。持续开展“青年干警大接访”,集中整改期内45名青年干警参与接访45次,及时分流处理信访76。加强群众工作能力、法律适用等培训,组织开展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接听实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实战能力。

7)关于群众权益保障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对群众权益保障统筹谋划力度。根据上级院部署,制定并落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0版)》,形成三大类22条具体工作举措,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各部门综合运用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检察建议等多元手段,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二是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帮助特殊群体职能。加强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建设,构建“支持起诉+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全过程支持模式,充分发挥驻法院支持起诉岗作用,拓展获取线索渠道,聚焦劳动者讨薪、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残疾人及军人军属权益维护等领域,集中整改期内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件、司法救助案件9件。三是拓展检察保障民生实际成效。紧盯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深入推进冬季欠薪、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我院办理的督促快递物流新就业形态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优化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工作报告吸收采纳,反映我院以检察履职强化欠薪治理工作的《青浦区着力强化欠薪治理助力解决劳动者“忧酬烦薪事”》信息稿被市委办公厅《信息快报》录用。

8)关于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微信公众号中设立“品牌建设”“以案说法”“微视频”“漫画课堂”等特色栏目,全方位展示我院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传播影响力。建立宣传团队与业务部门对口沟通对接机制,及时收集研判宣传选题,组织业务干警参与小视频剧场的策划、演绎、制作,将案例故事化,增强宣传作品的亲民性。二是创新分众化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5次。聚合普法力量,丰富宣传形式,联合上海政法学院法治宣传社团,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情景剧+方言普法”的形式进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在我院与法院联合成立的“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基地”中设立“检察法治角”,设立意见簿广泛征求相关法治需求,开展防诈骗、防养老诈骗专题讲座4次,提升宣传覆盖面。三是强化区域重点领域普法覆盖。结合区委宣传部“三下乡”活动,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展示相关案例、现场咨4,充分利用区委宣传部户外电子屏和社区公告栏等平台,滚动播放多方合作拍摄的普法视频,不断扩大线下覆盖面。

4.针对以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9)关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够均衡问题。一是健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机制。完善“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重点案件跨部门专题研究会,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研讨,明确审查方向和工作要求,确保办案实效。依托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紧扣公诉质效提升核心需求,制定并落实《“青言青诉”微课堂实施方案》,开展刑事检察跨部门联合练兵,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地生根。二是提升“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水平。充分运用“三个结构比”,借助数据驾驶舱、业务观测体系等智能管理工具,对“四大检察”发展情况开展动态管理和指导,1-4月“四大检察”结构比为776134,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依职权履职质效。实质化运行侦监协作办,扎实推进“挂案”专项清理,联合公安围绕如何有效降低不符合捕诉条件案件的报捕、移诉等突出问题开展会商,分析问题症结,协商解决路径,推动从源头降低“挂案”数量。

10)关于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周调度、月研判、季分析制度,聚焦办案质效变化态势、倾向性问题开展检察业务管理,推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创新联合专题会商模式,围绕质效突出问题开展专题会商17次,实行由牵头部门主汇报、责任部门补充汇报的新方式,提升会商研判实效。构建办案质效闭环管理模式,针对市院、分院研判中指出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亲自牵头、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例会、专题工作研究会等10余次,制定可行性工作举措,确保问题有效整改。二是把好案件质量关口。发挥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作用,分别对2件一审公诉案件、拟提出抗诉案件开展审议,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把准方向。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已对79件案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方式开展讨论。三是加强穿透式分析。聚焦重点案件、突出问题,联合办案部门,融合业务数据、流程管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方式多维度开展深度分析,集中整改期内已就诉判不一案件、存疑不捕占比高、不诉率高和退查后不再重报案件数量多等问题开展专题研判,为办案质效问题有效解决联合把脉开方。

11)关于法律监督文书的制发质效不够高问题。一是加强法律监督文书质效管控。落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检察官”三级审核机制,已办理的捕诉案件中检察长审批185件,部门负责人审核案件157件、审核文书164,检察官实现对办理的全量案件的“出厂前”自查。二是提升法律监督文书制作能力。总结2025年文书专项检查评查情况,全面剖析法律监督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检委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制发《案件监督管理情况简报》、部门讲评等多种方式延伸评查效果,提升文书制作质量。三是开展监督文书质量专项治理。开展法律监督文书质量专项检查评查,对2025年以来制发的26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及202612月制发的14份看守所监督文书开展全覆盖部门检查和案管评查,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重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查。集中整改期内,向行政主管单位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占比为66.7%。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律监督,拓展监督的点和面,以分层监督方式对看守所开展各类检察监督80余次,监督点同比增长50%

12)关于重点领域检察创新举措实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检察创新举措攻坚。对照“四有两多”要求,聚焦长三角示范区检察协作、服务新质生产力、数字检察等重点领域,建立专项工作小组抓好统筹推进,做好定期分析、评估、年底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创新项目培育力度。针对创新项目立项较少问题,进一步梳理挖掘创新点,参与市院“检消联动”护沪平安、案件专题统计分析智能体等4项创新项目,并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切实抓好过程管理。三是发挥“青心枫桥”工作站实效。通过线上线下双入驻模式,线上实现各街镇全入驻,线下已经陆续入驻7家街镇综治中心,并完成2个镇的对接工作。同步加强宣传推广,通过社区公告、新媒体平台宣传“青心枫桥”工作站的职能和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3)关于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效能未充分释放问题。一是提升应用数字赋能的主动性。细化数字检察工作激励措施,将数字检察纳入对部门和检察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将数字化项目应用、参与数字化项目建设、法律监督模型建设以及应用等情况作为部门考核专项评价内容,压实各部门和检察人员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数字检察应用的管理力度。组织开展“每案必检”培训会,就个案全景地图、案件质量自查、部门检查等“每案必检”线上工具功能进行演示培训。建立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就数字检察应用情况开展通报,对应用情况不理想的部门和人员开展提示。集中整改期内应用“数据驾驶舱”1414次,平均每人登陆79次,高于全市52/的平均水平。三是积极培育孵化模型。加大模型培育孵化的力度,统筹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2026年模型培育孵化计划4,并对各部门模型研发进行跟踪管理,有序推进模型的研发、应用和推广。

5.针对以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前瞻性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14)关于风险防控的前瞻性举措不够实问题。一是加强常态化风险研判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部署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以党组会形式传达区委政法委关于专项行动及警源诉源访源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院贯彻落实工作举措,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与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公安、法院、司法局、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工作,协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增强听证监督覆盖面。加强对“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落实的力度,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听证会109件次,类型覆盖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拟不起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信访控告案件等6类检察听证案件类型,覆盖面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强听证工作质效管理。强化听证质效动态管理力度,依托数据驾驶舱等平台,通过办案质效分析会,每月通报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做出预警提示。积极发挥院领导“头雁效应”,入额院领导主持听证14,一起由副检察长主持听证的某公司申请立案监督矛盾化解案,入选市院典型案例。

15)关于风险防控的闭环机制不够严问题。一是加强对办案风险统筹管控力度。聚焦办案质量风险环节,完善全流程办案质效管理机制,形成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制定2026年检查评查工作计划,通过案例通报、质量讲评,发挥好导向作用。二是发挥好平台联审作用。进一步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平台作用,围绕存疑不捕、洗钱案件办理等重点内容、争议问题,召开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会议、公检同堂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凝聚执法司法共识。集中整改期内不捕率较去年同期降低了6.9个百分点。通过与公安机关有效协作,办理的丁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市院刑事检察高质效案例展示会上进行汇报展示。三是加强基础业务能力培训。制定2026年教育培训计划,围绕证据审查、法律适用、调查核实、监督线索研判、文书制作、出庭公诉等基本素能制定培训条目32,集中整改期内已开展各类培训15次,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存在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全面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站位,根据市院相关要求,研究部署我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6年度工作举措,督促党建责任制度落地落实。二是健全考核机制。以党组会形式审议考核相关方案,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对方案进行细化修订与完善,修订出台《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暨内设机构考核办法》并落地实行,进一步明确组织实施、结果评定、运用反馈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杜绝滞后问题,实现与市院考核工作的时间、环节精准衔接。三是完善闭环管理。梳理考核工作全程关键节点,结合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并修订出台《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突出考核重点和工作要求,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职位、职务、职级、等级、级别以及评先评优、学习培训、干部能上能下、检察官能进能出、辞退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17)关于“一岗双责”落实落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强化项目引领,精准发力压实责任。督促班子成员立足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主动查找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三张清单以及7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方案。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指导,对重点项目开展跟踪调研,全面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责任落实成效。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健全监督责任体系。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已就各部门负责人2025年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工作作风开展督查并制发督察通报,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三是深化谈心谈话,强化内部监督提醒。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集中整改期内班子内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78次。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与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39次,各支部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54,并做好相应记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18)关于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强化党组政治引领。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将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核心制度及“三个规定”填报制度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已通报填报情况4,推动形成“党组统筹、书记牵头、班子分工、部门协同”的责任体系。二是健全会商协作机制。开展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通报一季度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通报“三个规定”填报的突出问题,对下阶段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党对检察权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全过程。三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坚持“逢案必倒查”,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甄别核查涉嫌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如被多人多次记录,或跨区域被记录的以及指向明确、具体的事项。集中整改期内,本院“三个规定”填报件数为23均符合规范填报要求。集中整改期内无违纪违法案件需倒查的情况。

2.针对内部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内部监督协同衔接机制运行不畅问题。一是强化机制运行刚性保障。加强机制运行实践力度,印发并执行《派驻监督和内部监督协同衔接规定》《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配合工作办法》,明确执行的具体标准、职责分工及考核要求,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机制运行有章可循、落地见效。二是厘清权责边界高效协同。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追究相关职能的衔接配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集中整改期间,组织检务督察部、第六检察部、机关纪委聚焦案件办案质量等问题召开专题研讨2。检务督察部门在对受理的追责惩戒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管理及相关办案部门派员参加分析研判,共研问题线索,形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联动高效”的监督格局。三是健全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根据《派驻监督和内部监督协同衔接规定》《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配合工作办法》,集中整改期内,由第六检察部向检务督察部抄送《市院案管通报中涉及本院问题清单》5份,《上海市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3份,问题清单中所列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根据信访举报案件,检务督察部联合第六检察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深挖潜在问题线索,推动内部监督部门从“被动等待”向“主动挖掘”转变。

20)关于内部监督震慑效能未充分发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组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联合召开2026年第一次专题会商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落实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报“三个规定”填报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创新精准化监督手段。打破传统监督方式固化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列席党组会、部门会议16次,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列席检委会、刑事检察业务工作指导会13。对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瑕疵案件开展专项督察,聚焦案件文书质量,开展评查问题整改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查阅案卷、约谈当事人等穿透式手段,精准发现隐藏的监督漏洞和违纪苗头。三是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实效。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建立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干警轻微违规行为,第一时间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已对三个规定长期“零报告”的4名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召开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邀请区纪委干部作警示教育讲座,定期选取违反检察职责、内部监督失效的典型案例,依托季度廉政讲评等机制,以分管领导参与、部门负责人主导、干警领学等形式,开展案例剖析、心得交流20余人次,组织130余人次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干警从思想上绷紧监督之弦,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3.针对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防控风险问题的整改

21)关于预算编制执行不够严谨问题。一是精准调研测算,严把预算编制关口。经过“一上”“一下”“二上”“二下”不断调整预算精准度,聚焦实际业务需求,严格审核项目实施内容,着力于成本控制与效益平衡,确保预算编制科学严谨。如,2026年度预算申报过程中,经党组讨论累计核减项目经费预算103万余元。二是强化动态监管,提升预算执行质效。市财政局将预算正式批复后,及时召开本院预算下达情况沟通会,建立预算执行进度跟踪及监管机制,按季度对各项预算执行情况较慢的部门进行提醒督促,确保预算执行效率。三是规范资产核算,盘活闲置资金资产。全面梳理存量资金资产情况,厘清资金资产属性,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用途。对长期闲置的业务费进行清理盘活,按程序报批后统筹管理。加强公务车辆油卡监管,对存量余额较多的油卡进行逐步消耗。四是健全内控机制,压实预算管理责任。完善内控机制,健全预算管理责任体系,召开部门负责人和内勤的专题会议,对新制度的修订情况和执行流程进行解读。同时,明确2026年各部门预算资金,明确预算资金使用部门、预算资金管理部门等主体的职责边界,从严控制项目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与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杜绝资金拨付审批材料不齐的情况发生。

22)关于项目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监管。从项目的预算编制、批复、项目启动、采购、合同管理、项目执行到资金支付形成完整的动态监督管理,把握关键节点。本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召开预算批复会,向各部门下达本年度项目申请及批复情况,并要求各部门强化主体责任、有序开展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实施规范。二是加强合同流程管理。严把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规范合同文本审核与备案程序,强化履约过程跟踪,确保合同执行与预算安排、项目进度、绩效目标相匹配。集中整改期内,共签订合同18份,均已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履行审批备案手续。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权责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定期评估和抽查,监管薄弱环节。四是加强系统施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和项目管理闭环管控,统筹推动制度执行、流程审核与监督问责协同发力,切实将规范化管理要求嵌入日常工作各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23)关于机关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遵照财经纪律规定。从严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监督,优化资金管理,完善审核流程、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召开内控制度培训会1次、预算下达会1次,组织各部门学习预算、采购、合同、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地执行。二是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督促财务人员在报销凭证审核时,做到严格审查,确保报销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完整,相关手续完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及审批手续。对于原始凭证不完整、手续不齐全、审批流程缺少的业务报销事项,不给予报销。集中整改期内,135次报销均按程序严格审核。三是解决长期挂账业务费。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挂账形成原因及相关风险点,深刻反省资金监管工作不足,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清理方案。严格遵循财经法规处置闲置资金,认真梳理资金情况,将长期挂账业务费33.0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4.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4)关于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标本兼治的决心抓实问题整改,及时组织全面清查,逐项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召开专题调度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进度。强化党组监督职责,将归档质量、逾期次数、退改次数等纳入部门和个人考核考评,持续规范档案管理秩序。发布《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归档通报》3,汇总各部门归档数据,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层层压实归档责任,推动形成常抓不懈、长效常治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归档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归档职责,规范案件归档流程,划定预归档时间,加强预归档审核,强化档案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档案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引导办案人员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基础性、支撑性作用。集中整改期内,全部预归档档案完成归档。三是增强动态性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退休、调岗、离任等工作管理力度,依托智能管理工具对承办确定等开展常态化监管,已进行人员权限、案件分配、办案单元设置专项清查。同步加强人员调整信息互通,对系统应用、权限管理等开展联合清理,确保调整及时。

25)关于案件评查整改闭环不畅问题。一是开展案件评查整改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评查问题整改专项治理,督促第六检察部系统梳理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和办案流程不规范问题,在办案部门对相关个案问题完成整改并制定形成类案整改举措的基础上,通过专项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推动问题实现“个案整改+类案规范”。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集体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督促第六检察部和检务督察部联合对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瑕疵案件开展专项督察,根据督察情况开展追责,将追责结果与各部门和检察人员的评优评先、检察官遴选、等级晋升、员额退出等核心指标挂钩,形成“追责一处、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应。根据《中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依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其整改落实、吸取教训。三是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压实检察官案件质量自查和部门检查主体责任,将程序问题和文书质量纳入检察官自查和部门检查重点内容,集中整改期内共对574件案件开展自查、407件案件开展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自我整改,确保案件出厂质量。完善评查讲评机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案件监督管理情况简报4期,对2025年全市、二分院和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开展集中讲评1次,向各部门做出工作规范提示。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对文书专项检查评查情况开展分析3次、对2026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开展分析1次,在分析常见多发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评查建议。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足,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聚焦核心引领作用发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6)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等相关党建工作机制,将支部班子调整、换届选举等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2次,对程序不规范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班子调整流程。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对支部班子进行调整,针对集中整改期内支部书记换岗调整情况,由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换届情况,并同步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意见,经机关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发文公示,确保换届工作合法合规。三是开展党务专项培训。制定党务干部培训计划,有序组织支部书记、委员专题培训,集中整改期内开展专题培训1次,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提高党建工作专业化水平。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党建工作压力。

27)关于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的制度学习。依托党组会、双周学习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等制度的学习,集中整改期内就相关内容组织学习12次,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事项流程、规范,推动制度入脑入心、落地执行。二是加强决策制度执行规范。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要求,加强对预算编制“一上”“二上”相关流程的审议;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凡需经党组决策的事项,均先决策再执行。修订并落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对党组决策的督查督办事项及流程,确保党组各项决策执行规范。三是进一步规范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完成调岗支部书记的调整,夯实基层党支部基础。组织党支部开展规范化自查,重点查摆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制度执行等内容,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8)关于组织生活落实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中整改期内,8名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提升班子成员参与支部活动实效。明确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活动的牵头任务,集中整改期内,班子成员参与支部活动16次,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组织生活督导指导。建立机关党委委员督导指导机制,指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5名机关党委委员参加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工作研究等10余次,协助推动党业融合,支持支部品牌建设,并对支部工作记录本内容进行查阅并反馈,切实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

2.针对着眼履职能力提升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9)关于干部培养系统性不足问题。一是加强人才培养顶层设计。牢固树立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相适应的检察人才素质能力全方位提升的理念,制定并落实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系统谋划人才梯队建设和队伍结构优化。组织7名已入库的上海检察机关兼职教师加强精品课程培育,扩大示范引领效应。深化检校合作,与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相互授课2次,在上政开设检察实务研究“微专业”。二是加强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复合型青年检察干部培养指导意见》,发布“青璞”复合型青年检察干部培养品牌,研究出台《复合型青年检察干部培养品牌“青璞”培育方案》并督促执行,创新打造“1234”阶梯式复合型人才培育体系,细化年度复合型青年检察干部培育目标、重点项目与推进计划,推动人才培育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三是增强干警涉外检察工作能力。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检察涉外人才库,充分发挥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建的涉外人才理论与实践双基地优势,邀请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讲师作专题授课,3名干警入选二分院涉外检察工作专业团队,最江南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涉外法治研学项目入选全市涉外法治研学项目。深耕涉外检察理论调研,1篇文章获《中国检察官》刊发,3篇文章在全国、全市各类理论研讨、征文比赛中获奖。

30)关于教育培训供需匹配度不够高问题。一是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覆盖各部门、各层级的培训需求专项调研,深入了解不同岗位履职的核心能力要求,以及当前队伍存在的共性和个性能力短板,根据实际需求制定2026年度培训计划,并有序推进。集中整改期内已开展各类培训15次。二是加强针对性实务培训。紧贴检察办案实际,开展释法说理、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接访实训等通用能力培训2次,开展出庭公诉、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培训8次,组织示范区检察机关同堂培训,补齐补强专业短板。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培训台账,注重对教育培训的统筹和评估,加强训前精准通知、训中督导互动,加强对培训资源协调和保障,确保培训实效。加强训后跟进评估,使用问卷工具对培训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效果开展调查5次,根据问卷反馈结果,动态调整授课内容与方式2次,强化培训成果的转化运用。

3.针对紧扣程序合规要求强化选人用人流程规范性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31)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聚焦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培训2次,重点围绕相关政策规定、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进行集中学习,着力提高实操履职水平。主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和市院政治部的沟通交流,及时跟进干部人事政策动态和工作部署要求,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自查自纠工作,逐项核查干部选拔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程序的合规性、材料归档的完整性,对排查出的有关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同步排查同类潜在问题,严把程序规范关和材料完整关。三是从严规范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职数审批备案的具体工作要求,并规范试用期干部岗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岗位的规定,将试用期干部岗位调整纳入选人用人全链条监督范畴。

32)关于档案管理不够严谨问题。一是强化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开展人事档案管理专题学习1次,重点学习档案审核、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安全保密及“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等相关政策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核心信息进行逐项审核校验,针对发现的相关材料问题,逐人逐项进行整改完善。三是规范推进“一人一档”档案归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工作要求,统一梳理完善各类归档文书与作证资料,规范补齐配套材料,全面提升档案规范化水平。

4.针对围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33)关于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不深问题。一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向发力。紧扣法律监督检察核心业务,按月发布党建工作提示,对标上级党建部署,结合支部履职特点、业务重点差异化分解任务、细化推进举措。组织展示党建业务融合案事例,开展课题研究,征集优质论文,通过交流提炼融合实践路径,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二是健全临时党支部闭环运行框架。牵头制定《示范区跨域临时党支部工作指引》并组织实施,梳理形成年度协作党建工作要点,细化重点任务12条,创新落实“党建+跨域协作项目”双责任人管理模式,常态化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领任务,时刻待命投身跨域办案、专项攻坚等急难险重工作,以组织前置赋能协作办案。三是压实临时党支部常态化督导落实。建立机关党委“一对一”联系指导制度,对接各跨域临时党支部,落实常态督查机制,聚焦组织生活、作用发挥等关键环节靶向排查,切实筑牢临时党支部攻坚战斗堡垒作用。

3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程度不够高问题。一是加强系统性常态化指导。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下沉督导4,细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流程清单,规范台账资料与组织生活。强化考核问责,将规范化建设纳入述职评议,以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查、制度化考评推动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二是规范谈心谈话记录管理。统一印制《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本》,明确谈话内容、记录要求和归档标准,集中整改期内支部委员与党员已谈心谈话54次,谈话记录均由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杜绝“谈而不记”。三是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内容。建立“集中学习+实践互动+岗位建功”活动体系,除参观走访外,引导各支部通过志愿服务、结对共建等形式开展活动10余次,促进实践互动类活动占比提升。四是常态化指导支部标准化建设。围绕组织设置、制度执行、活动开展等标准化要求,查漏补缺,已开展评查2,以评促建提升规范化水平。

35)关于检察特色党建品牌示范效应不够强问题。一是构建品牌矩阵体系。结合检察工作重点和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检察履职重点、业务攻坚难点、群众关切焦点融入品牌矩阵建设,打造具有检察辨识度品牌集群,经区级机关工作党委推选,我院公益检察室党建品牌创建经验在《旗帜》上刊发。完善品牌创建配套制度,明确各支部品牌创建的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将品牌建设与支部日常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开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案事例展示,推动品牌建设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坚持靶向精准培育。对全院11个支部的党建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实施分类培育举措,对党建基础扎实、品牌雏形明显的成熟支部,重点指导其提质升级,深挖品牌内涵、丰富品牌载体,打造标杆品牌;对品牌创建滞后的支部,重点帮扶其挖掘业务特色,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从基础工作抓起,逐步培育特色品牌。三是推动支部均衡发展。聚焦支部建设不均衡问题,安排品牌建设成熟支部与薄弱支部结对共建,通过经验分享、业务指导、资源共享等方式,帮助薄弱支部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强化支部阵地建设,打造支部阵地10个,将品牌理念、品牌标识、品牌成效融入阵地建设,打造“有特色、有内涵”的支部品牌展示窗口,增强党员的品牌认同感和归属感。四是释放品牌辐射效应。讲好检察党建品牌故事,每年推优参加市院组织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案例交流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优秀党建品牌案例展示、宣传,让品牌成为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的重要载体。

(四)关于聚焦审计整改落实,存在整改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

1.针对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36)关于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系统谋划整改长效机制。始终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将加强上级巡视、区委巡察、内部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修订入院督促检查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加强整改闭环管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跟踪反馈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集中整改期内召开与巡察整改相关的党组会、检委会、调度会等8次,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攻坚,通过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努力以取得的新成绩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三是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效。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少相应长效机制的问题,分别制定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院部所有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各部门资产详细配备情况,对计划报废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好资产报废申报工作。集中整改期内,已通过党组会形式,对2辆待报废更新的执法执勤用车报废处置情况进行审议,同时完成对其他计划报废资产的清点,并按规定完成后续报废处置有关工作。四是强化资产管理规划。严格按照新制度要求,在资产采购或配置前,明确需求和使用场景,避免盲目采购导致资产闲置,同时根据业务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资产的使用分配,避免因固定分配导致的闲置。严格遵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采购,对查询公物仓后无法进行调剂的资产申请新增购置并纳入预算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跟踪问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检验政治忠诚的重要标尺。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久久为功,通过党组会、调度会等形式,定期通报后续整改进展、晾晒整改成效、研判整改短板,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巡察反馈问题与日常工作、专项监督、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同类事项、关联问题、潜在风险,做到一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二)强化建章立制,持续构建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当下改”的具体举措与“长久立”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着力从根源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升效能。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修订的各项制度机制,持续强化刚性执行,加大解读、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需要等待上级院统一部署的事项,主动对接、提前谋划、密切跟进,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第一时间督导推进,确保上级要求及时落地、有效执行、取得实效。同时,持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格局。

(三)深化成果运用,持续促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以巡察整改为强大动力,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司法办案提质、司法为民增效、司法公信提升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9721357

电子邮箱:qingpujiancha@163.com

通讯地址:青浦区华乐路399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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