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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丨青浦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协调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2-23  来源:区委巡察办

为认真抓好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规范整改工作流程,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2月22日下午,区委巡察办组织召开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协调会,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胡永青参加并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等6家被巡察单位分管巡察整改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联络员以及各区委巡察组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重点方向、方法路径,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切实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夏剑群部署第四轮巡察整改相关日常监督事宜,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根据自身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责任,对各被巡察单位提出巡察整改具体要求。区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业务进行培训,梳理下发本轮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性资料,对巡察整改流程与注意事项以及整改方案起草、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撰写以及相关表格数据填报、材料报送时间节点要求等进行讲解指导。同时,结合以往整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研究部署、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对照整改、协调保障、督促检查等具体职责,镇党委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要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在集中整改期内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做到应改尽改、应早尽早。

会议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改,统筹推进区委巡察组向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的意见,以及有关共性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全部上账、逐项清账,并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推进整改,持续加强跟踪问效,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报告整改情况。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切实各负其责,把整体合力发挥到位,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要注重实效,真改实改、经得起检验。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定实整改措施,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重点难点、共性突出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